Page 54 - 明初 宁献王朱权制 “飞瀑连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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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内腹款,自然也多显示身份。衡王琴池内腹款直接说「皇明衡国翁制」;益王琴历时虽长,
池内腹款总有「潢南道人获古桐材」字样。琴器腹款本由斫琴师写刻,但衡、益两王琴,
王爷占领了龙池内两侧位置,琴工只好退到凤沼内两侧了。而明末的潞王琴,则干脆不
书斫琴师名姓,圆池内环刻「大明崇祯……潞国制」并编号。这种编号防伪的操作,直
是晚明商业高度发达的一个好例证。
衡王琴大印
明代王府斫琴的另一「标记」,则是琴式上特殊设计。潞王琴无论矣,其自创琴式,记
绘于《古音正宗》,自称「中和琴式」之外,还另特别标注「「皇明潞王敬一道人式」。
衡王琴取递钟式,益王琴是最常见的仲尼式,表面看并无特别,实则多少都有特异细节。
递钟式琴头至肩,侧边无起伏变化,惟逐渐内收,近肩处再外撇。衡王琴则几无内收,
直下至近肩处再外撇。明代的仲尼式腰较浅,两头作斜折角。而益王仲尼式,尽管参与 益王琴大印
制作的琴师不少,腰两侧却均作弧角。
如此,回头看这床「飞瀑连珠」连珠式琴,尽管没有其他三王那样「声明」式的铭刻,
但罕有其例地在纳音中央,大字书「皇明宗室」。结合宁王早到明初,这种相对简单的
做法,似乎也有时代的合理之处。而项腰较普通连珠式有所变化,也与后起的其他三王
潞王琴大印
琴,或多或少在这方面的追求上性质一致。明人所见明琴,自然远远非后来人可比。那
么,明末清初出现连珠式创制于朱权的说法,是否正与类似「飞瀑连珠」琴的「臞仙琴样」
连珠式有关呢?
这一形制的连珠式,现在只有“飞瀑连珠”琴这一孤品。存世文物的某个类别,如果珍罕
到几乎完全消失的程度,自无法用“例不十,法不立”的原则进行同类比对,而是需要多
方面的交叉互证。尽管这样的学术分析难度极大,但也并非无从措手。要言之,从时间上说,
如果将明代琴器看作一个系统,“飞瀑连珠”琴的性质特点以及总体气质,只能将之搁在明初,
其后各时期都是放不进去的。从空间上说,明代各阶层的斫琴,“飞瀑连珠”琴也只可能
《古音正宗》崇祯七年(公元 1634 年)
置于王府琴这一层次,再上再下均扞格不入。 藩王朱常淓纂集刊印
郑珉中先生早年与人道及汪孟舒先生所藏“春雷”琴,于诸多论证之后,曾极言之:“如果
这床‘春雷’不是唐琴,那天下就没有唐琴了。”或可借此语云:“如果‘飞瀑连珠’不是宁王琴,
那历史上就根本没有过宁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