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清隽明朗—明清古典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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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均各具特色。“黄花梨独板大架几案”著录于《贞穆堂》 ,通高8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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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面长403×宽56厘米,除了前述一块玉大板之精美之处外,最大的亮点还在架
几。架几高77.5×宽59×59厘米,从面与几之色泽纹理分布与走向来看,为一棵大
树而制作。如此巨大的黄花梨大板,可想其原木尺寸之大。“家具所用木材,必须
是心材。心材是由边材转换而来,而这一过程的快慢由于树种的不同及生长环境的
不同而存明显差异,最慢的是紫檀,其次可能就是黄花梨。” 8
此具架几,四根方材敦厚壮硕,上与几面边抹相交,中间装板心,方材直腿整挖出内
卷之马蹄直接与托泥连接,形制、技法与《中国花梨家具图考》《明式家具研究》所
举之例比较,有水落石出之畅快,也有秋叶殷红之绮丽。其形制简明、方正、浑厚、
贞 穆 堂 珍 藏 有力,正如王原祁《麓台题画稿》之谓“达其浑厚之意,华滋之气也。”
架几并无常见的抽屉、牙条、角牙,中部装板,与案面一样无任何人工雕琢的纹
饰,光素洁净如一块璞玉,也如从泥土中长出来的家具,自然而然,平淡天真。
架几案之几可以单独陈列展示,置香炉则为香几,置花器则为花几,也可置放青铜
器、陶瓷、盆景或文房什器。合则一体为架几案。案之宽窄、长短与作为承载案面
的架几除了材质之色泽、纹理一致外,最紧要的则是整体尺寸的协调、和谐,“虽
由人作,宛自天开。”《庄子·骈拇》亦称:“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
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
中国古代家具,无论是硬木家具,还是柴木家具,真正流传至今的能称其为艺术品
的,数量应该不会太多。至清雍乾二朝,也鲜有花梨木架几案的记录,较多的则
为紫檀木、杉木(见附录)。此具大案除了其材质的珍稀、珍贵外,而称其为“艺
术品”,主要还是因其雄浑的气魄,“以天合天”之天性,华滋之气的流淌。《庄
子·达生》有一则关于一位姓庆的鲁国大匠的故事,也正应合此说:“梓庆削木为
鐻,鐻成,见者惊犹鬼神。鲁侯见而问焉,曰:‘子何术以为焉?’对曰:‘臣工
人,何术之有!虽然,有一焉。臣将为鐻,未尝敢以耗气也,必斋以静心。斋三
日,而不敢怀庆赏爵禄;斋五日,不敢怀非誉巧拙;斋七日,辄然忘吾有四肢形体
也。当是时也,无公朝;其巧夺而外滑消;然后入山林,观天性;形躯至矣,然后
成见鐻,然后加手焉;不然则已。则以天合天,器之所以疑神者,其由是与!”
明·文震亨《长物志》将架几案直接称之为“天然几”,“以文木如花梨、铁梨、
香楠等木为之;第以阔大为贵,长不可过八尺,厚不可过五寸,飞角处不可太尖,
须平圆,乃古式。照倭几下有拖尾者,更奇,不可用四足如书桌式;或以古树根承
之,不则用木,如台面阔厚者,空其中,略雕云头、如意之类;不可雕龙凤花草诸
俗式。近时所制,狭而长者,最可厌。”所谓“鬼斧神工”,不过是怀揣敬畏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