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广州艺博会2024春季艺术品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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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
款项应在扣除其因迟延支付发生的利息、保管费及拍卖人的其他损失后再作为拍卖款进行结算。
( 六 ) 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还应按照未付款的 30% 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
( 七 ) 买受人以同一竞买号牌同时拍得多件拍卖标的的,若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任一拍卖标的的价款,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在未付清全部拍卖
款前无权领取任一拍品。
( 八 ) 拍卖成交后 7 日内,如买受人未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价款,委托人要求取回该拍卖标的的,拍卖人经审核同意委托人取回的,拍卖人与买受人的拍卖合同解除,
但拍卖人仍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 九 ) 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未向拍卖人付清全部价款的,拍卖人有权委托他人向买受人催要全部或部分欠款。
第四十一条:包装及搬运
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买受人要求,提供代为包装及处理的服务。如果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拍卖品,上述包装及处理仅应视为
本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服务,因此发生的任何风险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负。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
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灭失不负责任。如买受人要求本公司协助以邮寄、快递或运输方式领取其所购买的拍卖品 ( 包装及邮递、运输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 ,一旦本公司将拍卖品交付邮寄、快递、运输部门、公司或其雇员、分支机构,则视为本公司已交付该拍卖品,同时应视为买受人已按正常程序领取该拍卖品,
此过程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除非买受人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外,在邮寄、快递、运输过程中一般不予投保。对于买受人指定或本公司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
公司及邮寄、快递、运输部门或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错
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拍卖品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本公司将在拍卖品图录中或在拍卖会现场予以说明;允许
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买受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境手续。
第四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责任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
人、竞买人、买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十四条: 鉴定权
如果本公司认为需要,可以对拍卖品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品的状况不符的,本公司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委托拍卖合同,鉴定费用应
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著作权
本公司有权自行对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它形式的影像制品,并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它形式的影像制品的
著作权,有权对其依法加以使用。
第四十六条: 免除责任
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 对委托人或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在委托人或买受人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向委托
人或买受人披露另一方的名称和地址,使受到损害的一方得以通过法律诉讼获得损害赔偿。但是,本公司在向委托人或买受人披露该等资料之前,将采取合理步
骤通知将被披露资料的一方。
第四十七条:通知
竞买人及委托人均应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本公司。本规则中所提及之通知,仅指以信函或传真形式发出的书面
通知。如以邮递方式发出,一旦本公司将通知交付邮递部门,则视为本公司已发出该通知,同时应视为收件人已按正常邮递程序收到该通知。如以传真方式发出,
则传真发送当日为收件人收到该通知日期。
第四十八条:可分割性
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依照本规则的约定确定。如本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
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必须遵守、执行。本规则与现行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如果本规则的规定不违反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应该优先适用本规则的规定。本规则没有规定的,如果现行法律有规定,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本规则和相关法律均没有规定的,适用国际惯例或国内行业惯例。
第四十九条:争议解决
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该等争议的准据法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五十条:使用文字
本规则以中文写就,英文文本仅供参考。中文文本如与英文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五十一条:施行时间
本规则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解释权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广州艺博会国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