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览胜——现当代艺术夜场
P. 173

判
                                                委
 三
                                               向
 品
                                                  托
                                                    人
 看
 行
 审
 手
 续
 该
 卖
 拍
                                        条
 。
 断
                                             定
                                           规
 自
                                          的
                                                                     售该拍卖品。原买受人除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
 之
 原
 留
                                                              拍
 百
 的
 拍
 卖
 价
 品
 保
 ,
 之
                                                     收取
 自
                                                         佣
 分
 交
 物
                                                          金及
 拟竞投
 亲
                       可
 它
                      司
 本
 的
 该拍
 否
                         根据
 与
 其
              人承
            受
 未成交手续费的标准为该拍卖品保留价的百分之三。  其它方式亲自审看拟竞投拍卖品之原物,自行判断该拍卖品是否与本公  受人承认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及拍  售 该 拍 卖 品 。 原买 受 人 除 应 当 支 付第一 次 拍 卖 中 买 受 人 及 委 托人 应 当 支
 未成
                 认
 公
 标准
 为
                   本公
 方
                                 第
 费
                              规则
 品
 式
                                     十
                                      二
                                   二
 卖
                            本
 是
 条
 像
 相符
                                                                     付的酬金及佣金及拍卖费用并承担再次拍卖或以其它方式出售该拍卖品
 ,
 二
 传
 述
 出
 的
 描
 影
            卖费用。
 应
 售
 和
 不
 品所
 宣
 而
 支付
 品
 收益
 制

 十四
 合
 录
 以
 品
 司
 拍
 形
 图
 第二十四条 出售收益支付  司拍卖品图录以及其它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所描述相符合,而不应  卖 费 用 。              付 的 酬 金 及佣 金 及拍 卖 费 用 并承担 再 次 拍 卖 或 以 其 它 方 式 出 售 该拍 卖 品
 其它
 第
 卖
 及
 式
                                                                                                              的
                                                                                                式
                                                                                              方
                                                                                       或
                                                                                         以
                                                                                  行拍
                                                                                     卖
                                                                                                                       原
                                                                                            它
                                                                                           其
                                                                                                                   低于
                                                                                                 出
                 八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

                  条
 如 买受 人 已 按 本 规 则 第 四 十 八 条的规 定 向 本 公 司 付 清 全 部 购 买 价 款 , 则 本  依 图 录 及 影 像 制 品 和宣 传品 的 描 述 做 出 决 定 。    第四十八条 付款时间        所有费用外,若再行拍卖或以其它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得的价款低于原
            第四
                                                                                                                  款
               十
                    付
                                                                                                         品
                                                                                                        卖
                                                                                                   售
                                                                                                    该拍
                      款
 依图录及影像制品和宣传品的描述做出决定。
                        时间
                                                                                                                价
                                                                                再
                                                                             ,
                                                                        费
                                                                            外
                                                                               若
                                                                                                           所得
                                                                          用
                                                                     所有
                                                                          款
 竞
                                                                            的
                                                                                买
                                                                        价
                                                                               原
                                                                                        补足差额
 登
 条
 记
                                                                     拍
                                                                                  受
 第

 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日后将出售收益以人民币方式支付委托人。
                                                                                               。
 公司 应 自 拍 卖 成交 日 起三 十五 日 后 将 出 售 收 益 以 人 民 币 方 式 支 付 委 托人 。  第三十三条 竞买人登记  拍 卖 成交 后 , 买 受 人 应 自 拍 卖 成交 日 ( 含 成交 日 ) 起 七 日 内 一 次 付 清 购 买价  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人
                                                                                   人应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内一次付清购买价
                                                                       卖
 三十三
                                                                                       当
 买
                                                                             ,
                                                                     本规则涉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因追索损失而产
 并
 自
 记文件
 买
 登
 署
 人
 前
 为
 第二十五条 延迟付款
 凭
 签
 在
 卖
 第 二十 五 条   延 迟 付 款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  款并领 取 拍 卖 品 ( 包装及 搬 运 费 用 自 负 ) , 否则 应 承担 违 约 责 任 。  本 规 则 涉 及 的 损 失 包 括 但不 限于 直 接 损 失 、 间 接 损 失 及 因 追索 损 失 而 产
 明
 填
 应
 ,
            款并领取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身
 份证
 的
 有效
 竞
 拍
 然人
 写
 ;
 日
 ,
 ,
 如本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
 如 本 规 则 第 四 十 八条 规 定 的 付 款 期 限届 满 , 本 公 司 仍 未 收 到 买 受 人 的 全  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的注册登记证书,法  第四十九条 支付币种  生 的 仲 裁 费、 诉 讼 费、 律 师 费、 鉴 定 费、 公 证 费、 评 估 费、 保 全 费、 拍 卖
                         种
 证
                    支
                        币
                  条
 书
                      付
 应
 组

 竞
 有
 或
 凭
 织的
               十
 它
 效的
 其
 卖
            第四
 日
 者
 前
 拍
 人
                 九
 买
 法
 记
 登
 为法
 注
 人
                                                                     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保全费、拍卖
 册
 在
            所
 取
 的
 份证
 写
 并
 签
 者合法
 委
 托手
 或
 明
 填
 续
 授
 代
 ,
 领
 定
 权
 署
 身
 登
 记文件
 表人
                                             人
                                               以
                                          买
                                           受
                                                    司
                                                     指
                                                本
                                                  公
                                货
                                  币
                           指
                             定的
                                       ,
                                        如
                                   支
                                     付
                                                                                    要
                                                                                     费
                                                                                 的
                                                                                  必
 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
 部 购买 价 款 , 则 本 公 司 将 在收 到 买 受 人 支 付 的 全 部 购买 价 款 之 日 起 七 个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手续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领取  所有价款应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支付,如买受人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以  费等处理该争议的必要费用。
                                                                                       用
                                                                                         。
                                                            币以
                                                                     费
                                                       定的
                                                          货
                                                                             争
                                                                               议
                                                                       等处
                                                                          理该
                 款
                         司
                        公
               价
                   应以
                      本
              有
                                                       按
                                                            国
                                                              人
                                                         照
                                                          中
                                                价
                                               汇
                      支
                                                  折
                                                     或
                                                    算
                    币
                                                                     第五
                                                                                            救方
                                                                                                法
                                                                                        品
                                                                                         之补
 工 作 日 内 将 出 售 收 益支 付 委 托人 。    竞 投 号 牌 , 否 则 不 视 为正 式 竞 买人 。  外的其它货币支付,应按买受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汇价折算或按照中国人  第五十六条 延期领取拍卖品之补救方法
            外
 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工作日内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延
                                                                        十六
                                                                            条
                                                                                 领取拍
                                                                                      卖
                                                                               期
              的其它货
                                           定的
                            按
                        付
                                          约
                                      公
                                受
                                        司
                         ,
                              买
                                     本
                                 人
                                   与
                           应
                                                                     若
 第
                                                                                                                    卖
                                                                                                                 的
                                                                                                                      品
 金
                                                                                   本
                                                                                                        领取
                                                                                                   的
                                                                          人
                                                                               按
                                                                                                     时
                                                                              能
                                                                            未
                                                                        受
                                                                                                       间
                                                                                 照
                                                                       买
 十四
 三
                                                                                                                       ,
 保证
 第二十六条 税项
                                                                                      则
                                                                                        第
                                                                                           十
                                                                                         四

 第 二十 六 条   税 项  第三十四条 保证金  民 银 行 于 买 受 人 付 款 日 前 一 个 工 作 日 公 布的人 民 币 与 该币 种 的 汇 价 折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时间领取其购得的拍卖品,
                                                                                                                  拍
 条
                                                                                                               得
                                                                                             八条
                                                                                    规
                                                                                                规定
                                                                                                            其购
            民银行于买受人付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与该币种的汇价折
                         受
                                                                                                  :
               本
                                                                                              种措施
                                                                               采
 加
                                                                                            多
                            所
 卖
                                                                                  以
                              支付之
 司
                                                                                    下之一
             。
 人
 证金
 参
                                                                                         种或
 拍
 本公
            算
                                                                                 取
 活
                                                     所
 纳
                                      种
 交
                                                    币
                    为
                                                          的
 竞
                                     币
                                                       产生
 委 托 人 所得 的 出 售 收 益 应 向 政府 纳 税 , 如 有 关 法 律 规定 本 公 司 有 代 扣 代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投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  算。本公司为将买受人所支付之该币种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所产生的所有  则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司
                                                  民
                                             换
                      将
                           人
                                           兑
 前
                                          币
                       买
                                        外
 号牌
                                               成人
 。
 证金
 ,
                 公
 保
                                                                       本公
 应在
                                                                          司
                                                                            有
                                                                             权
 动
 买
                                   该
 委托人所得的出售收益应向政府纳税,如有关法律规定本公司有代扣代
 保
                                                                     则
                                                            所
                                                              有
 领取竞投
                                                                                                   由
                                                                                               地
                                                                                                 方
                                                                                                       发
 具
 的
                                                                                                        生
                                                                                                  ,
 体
                                                                                                          的
                                                                                                     此
 数
                                                                                             它
                                                                                                                用及
                                                                      一
 五
 卖
 工
                                                                        将该拍
 前公布
                                                                                                                     或
                                                                       )
                                                                                                                    /
 证
 金在拍
                                                                                                             切费
 个
                                                                                                            一
 。
 保
 上述
 日
            银行手续费、佣金或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司
                                                                                     本公
 本
 由
                                                                                                                       风
 额
                                                                                          或
                                                                                            其
                                                                              品
 在拍
 卖
                                                                             卖
 结束后
                                                                                  存在
 公
                                                                                储
 司
 缴义务 的 , 本公 司 将 依 照 法律 规 定 执 行 , 委 托 人 应协 助 办理 所 有 手 续 , 并  的具体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上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  银 行 手 续 费 、 佣 金 或 其它费 用 , 均 由 买 受 人 承 担 。  ( (一)将该拍卖品储存在本公司或其它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
 缴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委托人应协助办理所有手续,并
                 条
 还
               十
 品
 买
 竞
                   所
 竞

 卖
 ,
 ,
 人
 额无息
            第五
 内
 返
 人购
 买
 则
 全
                                                                     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在买受人支付全部购买价款后,方可领取拍卖品(包
 作
 得
 承担相应税费。
 拍
 ;
                      权转
 人
                         移
 未能购
 日
 若
 若
 承 担 相 应 税 费 。  作日内,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品,则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购  第五十条 所有权转移         险 均 由 买 受 人承担 。 在买受 人 支 付 全 部 购 买 价 款 后 , 方 可 领 取 拍 卖 品 ( 包
 竞
 买
                     有
 第二十七条 协助收取拖欠款项
            买受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即可获得拍卖品的所有权。
 第 二 十 七条   协 助 收 取 拖 欠款 项  得拍 卖 品 , 则 抵 作 部 分购 买 价 款 。 若有 余 额 , 则 于竞 买 人 领 取拍 卖 品 时 ,  买 受 人 全 额支付 购 买 价 款 后 , 即 可 获 得 拍 卖 品 的 所 有权 。  装及搬 运 费 用 自 负 ) ;
 得拍卖品,则抵作部分购买价款。若有余额,则于竞买人领取拍卖品时,
                                                                     装及搬运费用自负);
                                                                                行使
                                                                       )
                                                                                          若
                                                                                                                       ,
                                                                             卖
                                                                      二
                                                                                             受
                                                                                           买
                                                                               品
                                                                                       权
                                                                                                          卖
                                                                                     置
                                                                     (
                                                                                                                  十
                                                                                        ,
                                                                        对
                                                                                   留
                                                                          该拍
                                                                                                                    日
              五十一
                     风险
 一并返还。
                                                                                               人
                                                                                                                 三

                                                                                                             超过
                  条
                                                                                                    领
                                                                                                延
                                                                                                  迟
            第
                        转
                                                                                                            品
                                                                                                                      时
                         移
 委托 人 在 委托 本 公 司 拍 卖 其 物 品 的 同 时 , 被 视 为 授 权 本 公 司 有 权代委托  一 并 返 还。  第五十一条 风险转移  (二)对该拍卖品行使留置权,若买受人延迟领取该拍卖品超过三十日时,
                                                                                                     取该拍
 委托人在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的同时,被视为授权本公司有权代委托
                                                                                                   之
                                                                        司
                                                                          有
                                                                                                               卖
 人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价款。如买受人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
                                                                                                     规定处分
                                                                                                                     处分
 人 向 买 受 人 追 索 相 应 拖 欠 价 款 。 如 买 受 人 在 拍 卖 成交 日 (含 成交 日 ) 起七 日  保 证 金 系竞买 人于 拍 卖 前 交 纳 本 公司 的 担 保 款 项 。 本 公司 对于 保 证 金 的  竞 投 成 功 后 , 拍 卖 品 的 风 险于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情 形 发 生后 ( 以 较 早发 生 日 期  本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处分该拍卖品,以处分
                                                                             视
                                                                                                                  ,
                                                                            权
 保证金系竞买人于拍卖前交纳本公司的担保款项。本公司对于保证金的
                                                                                         中
                                                                                                                 品
                                                                                        照
            竞投成功后,拍卖品的风险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后(以较早发生日期
                                                                                            法
                                                                                                            该
                                                                                           国
                                                                                              律
                                                                                 体
                                                                                                                   以
                                                                               具
                                                                                                             拍
                                                                                   情
                                                                                                法规
                                                                                    况依
                                                                     本公
                                                                     所得抵
            为准)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的
                                                                                     保
                                                                                             险费
                                                                                 垫
                                                                                  付
                                                                                       管
                                                                                            保
 内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除有权按照本规则第五十五条
                                                                                          、
                                                                                                     费
                                                                                         费
                                                                                                  搬
                                                                            本
 收取、收取标准、违约后的处置等相关事宜拥有决定权。
                                                                          偿
                                                                                                        。
                                                                                                    运
                                                                                                 、
 内 未 向 本 公司 付清 全 部 购 买 价 款 , 本 公司 除 有 权按 照 本 规 则 第 五 十五 条  收取 、 收 取 标 准 、 违 约 后 的 处置 等 相 关 事 宜 拥有 决 定 权 。  为 准 ) 即 由 买 受 人 自 行 承 担:  所得抵偿本公司垫付的保管费、保险费、搬运费等。
                                                                               司
                                                                             公
                                                                                                       等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之选择权
            一
                受
                  人
 之约定向买受人追索其应付的酬金及拍卖费用外,亦有权在本公司认为
                    领
 之 约 定 向 买 受 人 追 索 其 应 付 的 酬 金 及拍 卖 费 用 外 , 亦 有权 在本 公 司 认 为  第 三 十五 条   本 公司 之 选 择 权  ( (一)买受人领取所购拍卖品;
              )买
                       所
                         购
                               ;
                     取
                          拍卖品
                  人
                        司
 任
 何
                          支
 括
 人
                       公
 但
 权
 况
 参
 下
                    向本
 过
 包
 卖
 采
 拍

 当
 不
 情
 拍
 拒绝
 或
 取适
 进
 入
 限
 卖活动
 ,
 酌
 本
 (
 加
                受
              )买
 公
 措施
 的
 现
 举办
            二
 司
 于通
                            付
                                               款
                                              价
                                            买
                                                 ;
                                                                     第
 可
 行
                                       全
 的
                                     的
 法律
 司
                                          购
                                         部
 实际可行的情况下, 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协  本公司有权酌情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  ( (二)买受人向本公司支付有关拍卖品的全部购买价款;  第四章 其他
 实
 径
 协
 解
 决
 )
 公
                                                                       四
 际
                                                                        章 其
 本
                                                                            他
 途
                                 拍卖品
                               关
 有
 情
                             有
 助
                       含
 人亲
 人
 。
                            日)
 收

 助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拖欠的款项。 上述约定并不排除委托人亲自或委  场 , 或 在拍 卖 会现场 进 行 拍 照 、 摄 像 等 活动 。  ( (三)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届满。
            三
 约
 定
 委托
 拖欠
                         成
                              起
 的
 除委托
 场,或在拍卖会现场进行拍照、摄像等活动。
 取
 项
 款
 并不排
 受
 上述
 委
                    交
 人
 向
                卖
                                  日
                     日
                  成
 或
 自
 买
                                   届
                           交
               拍
                       (
                                     满。
                                七
              )
 况
                                                                        十七
 第
                                                                            条
 六
                                                                               密
                                                                              保
 情
 三

                                                                     第五
                                                                                 责
                                                                                   任
 条
            第五十二条 领取拍卖品
 十
 托任何第三方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款项的权利,亦不赋予本公司在任
 异
 处理

 托任 何 第 三 方 向 买 受 人 追 索相 应拖 欠 款 项 的 权 利 , 亦 不 赋 予 本公 司 在任  第三十六条 异常情况处理  第 五 十 二 条   领 取 拍卖 品  第五十七条 保密责任
 常
 急
 ,
 本
 何
 公
 拖欠价款
 情
 处
 在
 相
 场
 常
 做
 何情况下代委托人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价款的义务。本公司在任何情  在拍卖现场出现异常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做出紧急处理。如拍卖现场出  买 受 人 须 在 拍 卖 成交 日 (含 成交 日 ) 起 七 日 内 于 本 公 司 指 定地点 领取 所购 买  本 公 司 有 义 务为 委托 人 、 竞 买 人及 买 受 人保 守秘 密 , 并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在
 何
 出
 情
 司
 紧
 有权
 况下
 应
 任
 的
 司
 的
 人
 出
 本
 代委托
 异
 况
 场
 务
 现
 下
 向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内于本公司指定地点领取所购买
 卖现
 义
 。
 拍
 公
 人追索
 。
 拍
 受
 出
 情
 如
 买
 理
                                                                     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卖现
                                          卖
                               此期
                                  限
               卖
                    若
                     买
                                      领
                          未
                                       取拍
                 品。
                                    内
                            能
                                            品
                                                          该拍
                                                              卖
                                                       成对
                             在
                                                                     国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
                         人
 况 下 不 应 因 买 受 人未 能 支 付购 买 价 款 而 向 委 托人 承 担 相 应责任 。  现 任 何 争 议 , 本 公司 有 权协 调 解 决 。  的拍卖品。若买受人未能在此期限内领取拍卖品,则因逾期造成对该拍卖  国 法 律 和 本 规 则 维 护 委 托 人 、 竞 买人 、 买受 人 和 本 公 司 的 正 当权 益 不 受
 况下不应因买受人未能支付购买价款而向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造
                                              ,
                                               则
                       受
             拍
                                                  逾
                                                    期
                                                 因
            的
 现任何争议,本公司有权协调解决。
                                                 买
                                                         担
 二
                                     买
               搬
 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有权决定  第 三 十七 条   买 受人 身 份 确认  品的搬运、储存及其他拍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承担其所购  侵 害。
 权
                            拍
                                            担
            品
                                          承
 司
                                                                     侵害。
 八
 十
                               费
 有
                 运
                                       受
                                                  受
 第
                                  均
                                                    人
 第三十七条 买受人身份确认
                                    由
                                         人
 条
             的
                         其他
                    储存
                                                     应承
                             卖

                       及
                                              ,
                                 用
                  、
 本公
                                                          其所购
                                               且
 防丢
 本公司有权接受委托人授权(由委托人支付费用)并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
                             ,
 自
 本 公司 有 权 接受委 托人 授 权 ( 由 委 托人 支 付 费用 ) 并 视 具 体 情 况 决 定下 列  竞买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竞投号牌,谨防丢失。竞买人不得将自己的竞投  拍卖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即使该拍卖品仍由本公司或其它代理人代为保  第 五 十 八条   鉴 定权
 人不得
 须
              卖品
                                             公
 竞
 己
                                                              保
                                                或
 牌
 管
                        的
                                                            为
                           险
 谨
            拍
                                           本
                                                    它
                                     卖品
 竞
                                 该
 失
 自
 好
 竞
 的
 ,
 己
                                   拍
                                                     代
 。
 人
                                                       理
 的
                    灭
                   损
                                                         人
                                                          代
                              即使
                         风
                                        仍
 投
                                         由
 将
                                                                     第五十八条 鉴定权
                                                  其
 必
 竞
                 毁
 保
 投号
                      失
 买
                                              司
 买
                                                                                              品
                                                                                                                委托
                                                                                           拍
                                                                                       以
                                                                                         对
                                                                                                                    拍
 事项:
 号牌出借他人使用。否则,竞买人需对他人使用其竞投号牌竞投相应拍
                                                                                    ,
                                                                                      可
 事 项 :  号 牌 出 借 他 人 使 用 。 否 则 , 竞 买 人 需 对他 人 使 用 其竞投 号 牌竞投 相 应 拍  存 , 本 公 司 及 其 工作人 员 或 其 代 理人对 任 何 原 因 所 致 的 该 拍 卖 品 毁 损 、  如果本公司认为需要,可以对拍卖品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
                                                                                            卖
                                                                                                进
                                                                              认
                                                                          公
            存,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品毁损、
                                                                                                        鉴定结论
                                                                                                 行
                                                                                                   鉴定
                                                                       果本
                                                                               为
                                                                                                      。
                                                                                                              与
                                                                            司
                                                                     如
                                                                                 需要
                                                                                                                     卖
                                                                                                                       合
 行
                                                                                                                除
 为
 。
 (一)
 以
 ;
 的
                                                                                                                  委
                                                                        明
                                                                                           ,
 (一)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品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灭 失 , 不 负 任 何责任 。            同载明的拍卖品的状况不符的,本公司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委托拍卖
                                                                                                         更
                                                                                         的
 买
 部
                                                                             卖
                                                                                                                    托
                                                                            拍
                                                                                                           或
 担
 殊
                                                                                       符
                                                                                                                     拍
                                                                                                      求变
 件
 意
 款
                                                                          的
                                                                               品
 条
                                                                       载
 品
 支
 付
                                                                                                 有
 付
 同
 特
 购
 律责任
 价
 全
                                                                                               司
                                                                                  状况不
 承
                                                                     同
            灭失,不负任何责任。
                                                                                                   权
                                                                                                                       卖
                                                                                            本公
                                                                                                             者解
 法
                                                                                                    要
 款
                                                                                 的
 售的
 已
 者在拍
 投
                                                                     合同。
 录
 搬
            第
 卖
 签
 署拍
 笔
 认书
                 三条
 二
 )
 交确
 出
 、
              五十
 保
 竞
 署成
 、
 ( (二)搬移、贮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品;     持竞投号牌者在拍卖活动中参与竞买、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拍卖笔录  第五十三条 包装及搬运  合 同。
 存
 卖品
 拍
                     包
 移
 签
                      装
 贮
 竞
 牌
 及
                         搬
                           运
 与
 ;
 中

 持
 、
 动
 卖活
 参
 投号
 买
                        及
 该竞
 竞
            本公
                                受
 人承担全
                                                              如
 号
 出
 则
                                               包
 视
                                                                     第五
 人提
 索赔
 买
 的
 买
 ;
                              买
 三
                                                                                 权
                                                                               作
                                        提
 牌
                                          供
 部
                             受
                                       ,
 的
 均
 办
                         否
                                             为
                                           代
 文
 条
                                                                        十
                           接
 ,
 的
 的
 件
 或
 委托
 规
                                                         服
                                  人
 ,
 本
                                   要
                                                                            条
 据本
 (三)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等文件的行为均视为办理号牌的竞买人本人所为,由该竞买人承担全部  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买受人要求,提供代为包装及处理的服务。如  第五十九条 著作权
 有
 (
                    决定是
                                                       的
                   权
                 有
 人所为
 决
 款
 买
 理
 受
 解
                                                                              著
                                                装及处理
 人
                                                            。
 索赔
                                     求
 )
                                                                          九
 等
 关
 人提
               司

 根
 出
                                                           务
 为
 行为
 由
 它
                                                                                                                       图
                              人
                                                                                                              照
                                                                          有
                                     为
                                要
                                   代
 收
                                  求
                                       包
 采
                                                          上
                                                         ,
                                                                                                            作
                      人
 措
 )
                                                 买
                                                                                                               片
                                                      卖
                   工
 项
                                                    拍
                    作
                                                  的
 取其
                                                       品
                 司
                           买
                                                                                                                 、
            果
 款
 施
                                        装及处理
                                                                       公司
 四
                             受
              本公
                        员
 。
                                                            述包
                                               购
                         应
                                                                     本
                                                                                                                      、
 必要
                                                                            权
 人
                                                                                               拍
 拖欠
 受
                                                                                                 卖
                                                                                                  的
                                                                               行
                                                                                                                    示
                                                                                            公司
 人
                                                                                          本
 ( (四)采取其它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委托人的款项。  法 律 责 任。  果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拍卖品,上述包  本公司有权自行对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图示、图
                                                                                         托
 法律责任。
 的
                                                                                对
                                                                                                           制
 买
 委托
                                                                                  委
                                                                                                       物
                                                                                                      何
                                                                                                                  图
                                                                             自
                                                                                    托人委
 取
                                                                                                    任
                                                                                                         品
 第
                                                                     录、视频、文字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影像制品,且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含
 担
 第二十九条 风险承担  第三十八条 委托竞投  装及处理仅应视为本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服务,因此发生的任何风险及             录 、 视 频 、 文 字 及 其 它 各 种形 式 的 影像 制 品 , 且 其所有 权 和 知 识产 权 ( 含
            装及处理
                   仅

 承
                                                            险
                                                          风
                                                         何
                                                       任
 二十
                                                              及
 委
 条
                              对
                                       供
                                          服
                             司
                                        的
                                买
                                  受
                                   人
 八条

                                     提
                                            务
 第
                      视为
                                                  发生
                                                     的
                    应
 十
                         本公
                                             ,
 风险
 九
                                                此
                                               因
 三
 竞投
 托
 无论是委托人撤回拍卖品或拍卖品未成交,委托人均应对其超过本规则
                                                                     著作权)均归属本公司,委托人应保证本公司无须向包括委托人本人在内
            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负。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框架或
 无 论 是 委 托 人 撤 回 拍卖品 或 拍卖品 未 成 交 , 委 托 人 均 应 对 其 超过 本 规则  通 常 情 况下 , 竞 买 人 应 亲 自 出 席 拍 卖会 。 如 不能 出 席 , 可 采 用 书 面形 式 委  损失均 由 买 受 人 自 负 。 在任 何情况 下 , 本 公 司 对 因 任 何原 因 造 成 的 框 架或  著作 权 ) 均 归 属 本 公 司 , 委托 人应 保 证本 公 司 无须 向 包括 委托 人 本 人 在 内
 通常情况下,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
 限后
 。
 卖
 行
 上
                                                                     的任何人支付任何费用。
 权
 能
 回
 自
 决定是
 托
 取
 本公
 否
 托
 接
 该期
 受
 代
 定
 在
 及
 限
 所
 险
 发生
 司
 竞
 未
 规
 有
 品
 而
 其拍
 风
 本公
 述
 为
 费
 司
 委
 之一切
            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灭失
 规定期限未能取回其拍卖品而在该期限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  托本公司代为竞投。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     玻 璃 、囊 匣 、底 垫 、 支 架 、装 裱 、插 册 、 轴 头 或 类 似 附 属 物 的 损 坏 、灭 失  的 任 何人 支付 任 何费 用 。
 。
 投
 用
 期
                                                                     第六十条 免除责任
              负
 承担责任。自本公司向委托人发出领回拍卖品的通知之日(含通知日)起
               责
                  。
 承 担 责 任。 自 本 公 司 向 委 托 人 发出领 回 拍卖品 的 通 知 之 日 ( 含 通 知 日 ) 起  第 三 十 九条   委 托 手续  不负责任。   第六 十 条   免除 责 任
 第三十九条 委托手续
            不
                 任
                                                                                       人
                    求
                                                                               托
                                                  其
                                                      购
 迟于拍
 时
                                                                                                                   不承
                      本
 竞
                                                                                                                行
 不
                                                                                         ,
 委托
                                                    所
                                                       买
 (
                  要
 二
 在
 十
                                                                                                    受
                                       或
 公
                                                                                                         任
 买
 本
                                         运
                                                                                                           何违
                              以
                                                                                                              约
                                                                                                        的
                                  、
 人应
                                                                            为
                                    快递
                               邮
                                                                          作
                                                                                                      人
                                 寄
 四
                                                                             委
 间
                       公
 时
                         司
                                                                                              托
                                                                                            委
 内
                                                                                          对
                                                                                                                  为
 司
                                                                        司
 规
                                                                                                 或
                                          输方
                                                                                                   买
                            助
                                                                                                                       担
 定
                                                                                               人
 小
                          协
                                             式领取
 之
                                                                                 人
 竞
                                                                                    代
 三 十 日 后 , 或 自 委 托 人 按 本 规则 约 定领 取拍 卖 品 之 时 起算 ( 以先 到 者 为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 )  如买受人要求本公司协助以邮寄、快递或运输方式领取其所购买的拍卖品  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对委托人或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
                                                          拍
                                                                                  的
            如
 前
                                                                     本公
                                                                                      理
 日
 三十日后,或自委托人按本规则约定领取拍卖品之时起算(以先到者为
                                                            卖
 投
                 人
                                                         的
 卖
               受
             买
                                                              品
                           用
                         费
                                            公
            包
 准),拍卖品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
                                                                     责任。在委托人或买受人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根据自己
                       运
                   递
                            由
                                                           寄
                                                将
                                                      交
 准 ) , 拍 卖 品 的 一切 风 险 及 费 用 均 由 委 托 人承担 。  办 理委托 手 续 ,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书 面 委托 竞 投 授 权 书 , 并 应 根 据本 规 则 第  (包装及邮递、搬运费用由买受人负担),一旦本公司将拍卖品交付邮寄、快  责 任。 在 委 托 人 或 买 受 人 出 现违 约 行为 的 情况 下 , 本 公 司 有 权根据 自 己
                                 人
                                                   卖
                                              司
                                                              快
                及
                                    担)
              装
                                   负
                                                            、
                                                         邮
                      搬
                               受
            (
 办理委托手续,向本公司出具书面委托竞投授权书,并应根据本规则第
                                       一旦本
                    、
                              买
                                                        付
                                                    品
                                      ,
                 邮
                                                 拍
 定
 本
 缴纳
                       买
 规
 求
 如委
 期
 协
                        受
                                               视为
 人
 四
             、
 本
 证
                                员
 同
                                                                     的判断决定向委托人或买受人披露另一方的名称和地址,使受到损害的
                             其雇
                                       支机
            递
 司
 规
 经
                                  或
 条
 在
                                    其分
 保
 公
                                            ,
 拍
 司
 。
                                             则
 之
 品并
                          人
 公
 时
 金
 本
                            或
                                          构
 限
 十
                                                            该拍
                                                    公
 如委托人在本规则规定期限内要求本公司协助其退回拍卖品并经本公司  三十四条之规定同时缴纳保证金。  递、运输部门、买受人或其雇员或其分支机构,则视为本公司已交付该拍  的 判 断 决定 向 委托 人或 买 受 人披 露 另 一 方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 使 受 到 损 害 的
 托
 回
 内
                    门
                                                         交
 助其
 三
 要
 卖
 则
 规定
               运输部
 退
                                                  本
                                                          付
                                                       已
                     、
                                                     司
 委
                                                                         得
                                                                                                 但
                                                                                                     ,
                                                                                                             向
                                                                                                                       受
 消
                                                                     一方

                                                                                                   是
                                                                                      获得损
                                                                              过法
                                                                                 律
 第四
                                                                                                                托人
            卖品,同时应视为买受人已按正常程序领取该拍卖品,此过程中的风险由
 同意,拍卖品自离开本公司指定地点后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取
                                                                                                           在
                                                                                                        公司
                                                                          以
                                                                                                                     买
                                                                                                。
                                                                                                                    或
                                                                                    讼
 条
                                                                                           害
 同 意 , 拍 卖 品 自 离 开 本 公 司 指定 地 点后 的 一 切 风 险 及 费 用 由 委托 人 承担 。  第四十条 取消委托  卖品 , 同 时 应 视 为 买 受 人 已 按 正 常 程 序 领 取 该 拍 卖品 , 此 过 程 中 的 风 险 由  一方得以通过法律诉讼获得损害赔偿。但是,本公司在向委托人或买受
                                                                            通
 十
 托
                                                                                   诉
                                                                                                              委
                                                                                                      本
                                                                                             赔偿
 投
 务
 无义
 开
 托
 本
 买
 托人
 特
 对
 先
 除非委托人特别指明并预先支付保险费,本公司无义务对拍卖品在离开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如需取消委托授权,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  买受 人 承 担 , 除 非买受 人 特 别 指 明 并 负 担 保 险 费 外 , 在 邮 寄 、 快 递 、 运 输 过  人 披露 该 等 资 料 之 前 , 将 采 取 合理 步 骤 通 知 将 被 披露 资 料 的 一方 。
 如
 四
 委
 除
 预
 拍
 品
 人
 ,
 公司
 支
 明
                                                                     人披露该等资料之前,将采取合理步骤通知将被披露资料的一方。
 二
            买受人承担,除非买受人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外,在邮寄、快递、运输过
 委
 离
 本公
 指
 前
 在
 应不
 需取消
 费
 十
 于
 之
 卖
 非
 卖
 ,
 并
 竞
 权
 险
 司
 迟
 委
 付保
 托授
 竞
 拍
 日
 别
 本公司指定地点后予以投保。     小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程 中 一 般 不 予 投 保 。                     第六 十 一 条   通 知
 本
 点后
 司
            程中一般不予投保。
                                                                     第六十一条 通知
 地
 予
 指定
 保
 。
 投
 本
 以
 知
 公
 小
 公司
 面通
 时书
 。
 司
 邮
                                   人
                 受
              于
                    指定或
                                       荐
 或其
                              向
 如
 三
 要
                                                  邮
 本
 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助以邮寄、快递或其他通过第三方的运输方式退  第 四 十 一 条   委 托竞 投 之免 责  对于买受人指定或本公司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公司及邮寄、快递、运输  竞 买 人 及 委 托 人 均 应将其 固 定有 效 的 通 讯 联 络 方 式 告 知 本公 司 , 若有 改
                                买
                                                 及
 输方
 、
 助
 他
                                  受
 第四十一条 委托竞投之免责
                                     推
 公
 通过第
                                        的
                         本
 式退
                                                                     竞买人及委托人均应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
 快递
            对
 托
 人
                                                    寄
 运
                             司
 以
 方
                                                          、
                                          包装公
                   人
 寄
               买
 的
                                                       快递
 委
                           公
                                                      、
                                               司
 协
                                                            运输
 求
                                                                           即
                                                                                                  提及
                                                                        应
                                                                       ,
                                                                                          本规
                                                                                       司
                                                                                     公
                                                     不承
                                                                                                        知
                                                                          立
 由于委托竞投是本公司为竞买人在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参加竞投而
                                                                               面
                                                         担
                                                             。
                                            灭
                                                                                                所
                                                                                告
 回其拍卖品,一旦本公司将拍卖品交付邮寄、快递、运输部门、委托人或
                                                          责
                                                                                                     之
                                                                             书
                                      、
                                               ,
                                                                                  知
                                                            任
                                       损坏或
                                                本公
                                                                                             则
                                                                     变
                                                                                                           仅
                                                                                               中
                                                                                   本
                                                                                        。
                                                                                                          ,
                                                                                                                       真
                                                                                                             指
                                                    司
                                              失
 回 其拍 卖 品 , 一 旦 本公 司 将 拍 卖 品 交 付 邮 寄 、 快 递 、 运输部 门 、 委 托 人 或  由 于委 托 竞 投 是 本 公 司 为 竞 买 人在 特 殊 情 况 不能 亲 自 到 现 场参 加 竞 投 而  部门或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变,应立即书面告知本公司。本规则中所提及之通知,仅指以信函或传真
                                                                                                       通
                            切
                         的
                  司
                                                                                                               以
                                                                                                                  函
                    所
                                 、
               或
                                                                                                                信
                              错
                           一
                               误
                 公
            部
                                                                                                                    或传
             门
                      造成
                                  遗漏
                                                                               面通
                                                                                                   一
                 四
                                                                                  知
                                                                                                               知
                                                                                     如
                                                                                                       本
                                                                                             式
                                                                                                出
               十
                                                                                                     旦
                                                                                          递
                                                                                                                交
                      卖
                           境
                                                                          出
                                                                     形
            第
                                                                                               发
                                                                                    。
                                                                                       以邮
 其雇 员 或 其分 支机 构 , 则 视为 本公 司 已 退 回 该拍 卖 品 , 同 时 应 视为 委 托 人  提 供 的 一 项免 费 服 务 , 因 而 本 公司 及其工 作 人 员 对 竞 投 未 成 功 或 代 理 竞  第五十四条 拍卖品出境  形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如以邮递方式发出,一旦本公司将通知交付邮递部
                                                                        发
                                                                                            方
                                                                                                                     递
                    拍
                                                                            的
                                                                                                        公司
                                                                                                                       部
                        品出

                                                                                                                    邮
                                                                                                                  付
                                                                       式
                                                                                                             通
                                                                                                  ,
                  条
 其雇员或其分支机构,则视为本公司已退回该拍卖品,同时应视为委托人
                                                                             书
              五
                                                                                                           将
 提供的一项免费服务,因而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竞投未成功或代理竞
                                          法律
                            文
                                                          带
                                                            出
                    人
                                                    定
                                               法
                                                     ,
                       共和
                                                  规
                                                规
                     民
 投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或无法代为竞投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
               《
                中
                                             、

                  华
                                                       限制
                                                                     门,则视为本公司已发出该通知,同时应视为收件人已按正常邮递程序收
 已 领 取 该 拍 卖 品, 拍卖品 毁 损 、 灭 失 的 风 险 由 委 托 人 承 担 。  投过 程 中 出 现 的 疏 忽 、 过 失 或无 法 代 为 竞投等 问 题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 限制带出中  门 , 则 视为 本公 司 已发 出 该 通 知 , 同 时 应 视为 收件 人 已 按正 常 邮递 程 序 收
                                  法
            根据
                                    》
                                       其
 已领取该拍卖品,拍卖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及
                               保护
                             物
                                                              中
                                         它
                                                                       该通
                                                                                                                       。
                                      将

                                                     在拍
 条
                   和
                                                                                      发
                                ,
                                                                                            传
                                                                                                              到
                         的
                                                                                     式
                                                                              以传
                                              图
                                                                                                                  知
                                                                                                       收
 二
                                                                                         ,
                                                                                                            收
                                                                           。
                                                   或
                                                                                                         件
                                                  中
                                   公
                      国
                                                                          知
                                                                                           则
                                 本
                                                                                        出
 十
                                                                             如
                                                                                                               该通
                                                录
                    国
 则
                                    司
                        境
                                                                                                      为
                                                                                                    日
                           拍
 四
                                        在
                                           卖
                                                          会现场
                                                                                   方
                                                                                                                    日
               民
                                                                                                   当
                             卖
 委托在先
                                                                                                          人
                                          拍
                                                                                                                      期
                                                                                  真
              人
 原
 第
                                                                                              真发送
            华
                                             品
 第四十二条 委托在先原则  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本公司将在拍卖品图录中或在拍卖会现场                       到该通知。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传真发送当日为收件人收到该通知日期。
                                                                     到
                 共
                                                         卖
                              品
 本
 卖
 两个
 第三章 关于竞买人和买受人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竞买人以相同委托价委托本公司竞投同一拍卖品,且  予 以 说明 ; 允 许 带 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境 的 拍 卖 品 , 买 受 人 应 根 据 国 家 有  第六十二条 可分割性
 同
 三
 和
                                                                              可
                                                                     第六
 买人
 品
                                                                                 割
 拍
 买受

 若
 竞
 一
 之
                                                                                   性
            予以说明;允许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买受人应根据国家有
 章
 司
 投
 第
 人
 且
 以上
                                                                               分
                                                                            条
 ,
                                                                        十二
 公
 竞
 委托
 关
 竞
 或

 两个
 价
 委托
 同
 于
 相
 以
 买
 人
                  行办
                         境
                                                                     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依照本规则
                              。
             规定
 竞投成功,则最先将授权委托书发至本公司的竞买人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
 竞 投 成 功 , 则 最 先 将 授 权委 托 书 发 至 本 公 司 的 竞 买 人 为 该 拍 卖 品 的 买 受人 。  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境手续。  参 加 本 公 司 组 织 的 拍 卖 活 动 的 当 事人各方 之 间 的 权利 义 务 , 依 照 本 规 则
                          手续
            关
                 自
                       出
                      理

                                                                     的约定确定。 如本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认定为无效、不
                 五
 拍
 的
 卖
 决
 三
 拍
 第三十条 拍卖品图录  第四十三条 拍卖师的决定权  第五十五条 未付款之补救方法                           的 约 定确 定 。   如 本规 则 之 任何 条款 或 部 分 因 任何 理 由 被 认定 为 无 效 、 不

 第
                         之
                     未
                  条
 条
                              方
            第五
 品图
 三
               十
                      付款
 权
 录
                                法
                           补救
 师
 卖

 第四
 条
 定
 十
 十
 卖
 拍
 梯
 、
 竞
 司
 有
 降
 竞
 低
 何
 投
 为便于竞买人及委托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本公司制作拍卖品
 高或
 阶
 为 便于 竞 买 人及 委托 人 参 加 本 公 司 举办 的 拍 卖活动 , 本 公 司 制 作 拍 卖 品  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竞投。在出现争  若 买 受人未 能按 照本 规 则 第 四 十八 条 规 定 的 时 间 ( 七 日 内 ) 足 额 付 款 , 本  合 法或 不 可 强 制 执 行 , 本 规则 其 他 条 款 或 部 分仍 然 有 效 , 相 关 各 方 必须
 。
 公
 争
 拒绝
 在
 权代
 表本
 现
 提
 任
                                                                     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必须
 出
 师
 价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时间(七日内)足额付款,本
            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图录,以文字及/或图片的形式,对拍卖品之状况进行简要陈述。拍卖品
                                                                     遵守、执行。  本规则与现行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如果本规
 议时,有权将拍卖品重新拍卖。
 图 录 , 以 文 字及 / 或 图 片 的 形 式 , 对 拍 卖 品 之状 况 进行简 要 陈 述 。 拍 卖 品  议 时 , 有 权 将 拍卖 品 重 新 拍卖 。  公 司 有 权 采 取 以下 之 一 种 或多 种 措 施 :  遵 守 、 执 行 。   本 规 则 与 现 行 拍 卖 法及 相 关 法 律 规定 不 一致 的 , 如 果 本 规
              )
               保
                                     担
                                还
                           同
 第四十四条 影像显示板及货币兑换显示板
            一
                                       相应
                                                                     则的规定不违反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该优先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退
                             时
                                          责
                               ,
 图 录 中 的文 字 、 参 考 价 , 图 片 或 其 它 形 式 的 影 像 制 品 和宣 传品 , 仅 供 竞 买  第 四 十 四 条   影 像 显 示板及 货 币 兑 换显 示板  ( (一)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则 的 规定 不 违 反有 关 法 律 的 禁 止 性 规定 , 应 该优 先 适用 本 规 则 的 规定 。
 图录中的文字、参考价,图片或其它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仅供竞买
                                  应
                    不
                         还
                证
                                   承
                  金
                                             ;
                     予
                          。
                                           任
 射或
                                                 照
                                                                                     果
                                                                        则
                                                                                                            律
                              起
                                                      万
                                                                                                               规
                                                                                          法
 于
 ,
 司
 竞
 为
 拍
 可能
 示
                                                                          没有
 它
                                              分
 便
                                                                                        行
 的
                                                                                                       有
 其
 人 参考 , 并 可于拍 卖 前 修 订 , 不 表 明 本 公 司 对拍 卖 品 的 真 实 性 、 价 值 、 色  为方便竞买人,本公司可能于拍卖中使用影像投射或其它形式的显示板,其  ( (二)自拍卖成交日后第八日起,就买受人未付款部分按照日息万分之三收取  本规则没有规定的,如果现行法律有规定,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本
                                               按
                                      人
 人
                                ,
                                                                       规
                                                                                                                    如
                                                    息
 人参考,并可于拍卖前修订,不表明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实性、价值、色
                                                                                                             的
 显
 像
 其
                   成交
                                                                     本
                                                                             规定
                                                                                       现
                                                                                                        关
                                                                                            律有
 影
                        后
                                       未
 中
                                                         之三
              )
                             日
                                                                                                                  ;
                                         付
                                                                                 的
 形
                                                                                                  ,
                                                                                                          法
                                                              取
 本公
 板
 式
                                                            收
 买
                拍
 投
                                                                                               规定
 卖
                                                                                                                       本
                                                   日
 ,
                                    受
                  卖
            二
 使用
                                                                                  ,
                                                                                                                     果
                                                                                                    适用
                                                                                                                 定
 方
                          第八
                                                       分
               自
                                                                                    如
                                           款
                                            部
                       日
                                 就买
                                                                             法律
                                                                                           适
 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的担保。
                                                                            关
                                                                                  没有
                                                                                                                。
                                                                                                        内
 调 、 质 地 、 有 无 缺 陷等 所 作的担 保 。    所 示内容 仅 供 参 考 。 本 公 司对 显 示 板 所 示 之 数 额 、 拍 卖品 编 号 、 拍 卖 品 图 片  利 息 , 直至 买 受人 付清 全 部 款 项 之 日 止 , 买 受人 与 本 公 司 另 有约 定 的 除 外 ;    规则和相关法律均没有规定的,适用国际惯例或国内行业惯例。
                                                                                                际
                                                                                     规
 所示内容仅供参考。本公司对显示板所示之数额、拍卖品编号、拍卖品图片
                                                                                         的
                                                                                                     或
                                                                                                          行
            利息,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买受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
                                                                        和
                                                                                均
                                                                                             用
                                                                                               国
                                                                                                            业
                                                                                       定
                                                                                                       国
                                                                                          ,
                                                                                                  惯例
                                                                     规则
                                                                          相
                                                                                                             惯例
                                                                            条
 担
                                                                                   决
 因
 此
 及
 出
 失
 损
 的
 导
 致
 何
 而
 任

 的
                                                                              争
 现
 第三十一条 图录之不确定性
 第 三 十 一条   图 录 之 不确 定 性  或参考外汇金额可能出现的误差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 (三)要求赔偿本公司因买受人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买受人迟付  第六十三条 争议解决
 或参考
 差
 ,
                                                                                 解
 误
                                                                               议
 不承
                                人
                                                          人
              )
               要
 金额可能
                                                       买
                 求赔
                                                         受
 。
                                                                     第六
 任
                                 违约
 外
                                                            迟付
             三
                                     造成
                           因
                                           切
                         司
                                             损
                                        的
                              受
                                          一
                            买
                                                    括
                      本公
                                                     因
                    偿
 汇
                                               失
                                                  包
                                                ,
 责
                                                                        十三
                       的
 因 印 刷 或 摄影等技 术原 因 造成 拍 卖 品 在 图 录 及 / 或其 它 任 何 形 式 的 图 标 ,  第 四 十五 条   拍 卖 成交        或拒付款项造成的利息损失;  因 依 照 本 规 则 参 加 本 公 司 拍 卖活动 而发 生 的 任 何争 议 , 相 关 各 方 均可 提
                 款项
 因印刷或摄影等技术原因造成拍卖品在图录及/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图标,
                    造
 第四十五条 拍卖成交
                      成
                           息损
               付
                               ;
            或拒
                         利
                              失
                                                                     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均可提
 以其
 买
                                 拍
 色
                        同一
 经拍
 式
                                                                                         裁
 它
                                                            任
 确
 高应
                                                 拍
                                                              何
 中
                                               它
                                                                                           规
                               人
 像
 原
 定
              )
            四
                                                                                 会
 师
                       向
 与
                    公
 示
                  本
                                                         及因
 差
                                                                                                      解
 制
                                                                                    照
                                                      ,
 物
                                                                                                                的
 、
                                                                                                               议
                                                       以
 表
                                                                                      其
 形态
 最
 调
 公
                                     该
                     司
                                                   卖品
               留
 价
                                                                                       仲
 颜
 开
 品
 买
                                                                                  按
 存在
                置
 方
 色
                                                                                                  仲
                                                                                                     。
                                                                                                           等争
                                                                                                                       应
                             受
                                         或
                                          任
                            买
 宣传
 竞
 层
 槌
 认
 以
                                                                                                                  准
                                       件
 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中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者,以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它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  (四)留置本公司向同一买受人拍卖的该件或任何其它拍卖品,以及因任何  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该等争议的准据法应
                                                                            裁委
 影
 次
 者
                                  卖
 人
 ,
 的
 的
 落
                                    的
 和
                                                                                                   裁
 的
 品
 者
                                                                                              进
                                                                     请北京仲
 、
                                                                               员
                                                                                                                    据法
                                              其
                                                                                                        决该
            (
 、
                                                                                             则
                                            何
 等
 卖
                                                                                                行
 误
 或
 公
 。
                                                                                                                     。
 理人对
                                                                                                          各
 卖
                                                                                                                    力
                                                                                                     对
 何
 式
                                                                                                    ,
 品
 拍
                                                                                                             均
                                                                                        裁
 准
 其
 任
                                                                          人
 员
 代
                                                                                                  的
 为
                                                                                                               有
                                                                                       仲
                                                                                          裁决
 或
 (包
                                                                                             是终局
 司
                                                                                     。
            原因由本公司占有该买受人的任何其它财产或财产权利,留置期间发生
                                                                        华
 工作人
 任
                                                                       中
 用
 物
                                                                                                        关
 及
 何
 其
 时,即表明该竞买人与委托人之间达成了关于该拍卖品的买卖合同。
 本
                                                                                国
                                                                            民
                                                                     为
                                                                                                       相
                                                                                                                  束
                                                                             共
 原物为准。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拍卖品用任何方式(包  时 , 即表明 该 竞 买 人 与 委 托 人 之 间 达 成 了 关 于 该 拍 卖品 的 买 卖 合 同 。  原 因 由 本 公 司 占 有 该 买 受人 的 任 何 其 它 财 产或 财 产 权利 , 留 置 期 间 发生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
                                                                                                                约
                                                                               和
 原
                                                                                                           方
                                                                                  法律
 方
 幻
                                                                                 文字
 考
 均
 所
 证
                                                                          四
 、
 影
                                                                     第
 、
 投
                                                                              使
 为参
 ,
 性
 等
 介
 、
                                                                               用
 评
 意
 价
 绍及
                                                                            条
 体
            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时间内
                                                                       六十
 图
 书

 作
 的
 灯
 录
 闻裁
 第四十六条 拍卖记录
 )
 括证书、图录、幻灯投影、新闻裁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  第 四 十 六 条   拍 卖 记 录      的 一 切 费 用 及 风 险 均 由 买 受人 承 担 。 若 买 受人未 能在 本 公 司 指 定 时 间 内  第六十四条 使用文字
 括
 新
 ,
                                                                                    英文
                                                                                       文本
                                                                                             有
                                                                                                       。
 司
 师
 进
 拍卖
 时
            履行其全部相关义务,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中
                                                                                                     考
                                                                                                                与英文
 名
                                                                     本
 ,
                                                                                               )
                                                                                                           文本
 制
 拍卖
                                                                          以
                                                                               写
 签
 、
                                                                                                          文
 笔
                                                                                  ,
 录
                                                                             文
                                                                        则
 拍卖
                                                                                                  供
                                                                       规
                                                                                          (
 行
                                                                            中
 录
 拍卖
 记
 由
                                                                                                                     文本
 笔
                                                                                 作
 作
 本
 在
 录
                                                                                                仅
                                                                                                   参
 人
 见,不构成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上
 见 , 不 构 成 对 拍 卖 品 的 任 何 担 保 。 本 公 司 及 其 工作人 员 或 其 代 理人对 上  本公司进行拍卖时,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在  履 行其 全部 相 关 义 务 , 则 本 公 司 有权 根 据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相 关 法律法 规  本规则以中文写作,英文文本(如有)仅供参考。中文文本如与英文文本
                                                                                           如
 。
                                                                                                               如
 公
                                                                       任何
 处
                                                                             致
                                                                            一
 准
 的
 中
                                                                                  ,
 述之介
 及
                                                                                          本
 确
 或
 担
 不
 。
                                                                                   以
                                                                                        文
 遗漏之
 责
                                                                                       文
                                                                                             准
 绍
            之规定处分留置物。处分留置物所得不足抵偿买受人应付本公司全部款
                                                                               之处
                                                                          不
                                                                                               。
 评
                                                                     有
 不
 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它公开表示
 任
 价
 述之介绍及评价中的不准确或遗漏之处不承担责任。  本 公 司 举办 的 拍 卖活动 中 , 最高 应 价经 拍 卖 师 落 槌 或 者 以 其 它 公 开 表 示  之 规定处分 留 置物 。 处分 留 置物 所 得 不 足 抵 偿 买 受 人 应付 本公 司 全 部 款  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承
                                                                                            为
                                                                                     中
 买
 当
 受人
 后
 第三十二条 竞买人之审看责任
 确认
 方式
 应
 定
 书
 ,
 确认
 第 三十二 条   竞 买 人 之 审 看 责 任  买定的方式确认后,买受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项 的 , 本 公 司 有 权 另 行 追索 ;    第 六 十 五条   施行 时 间
 。
                                                                     第六十五条 施行时间
 署
 签
 的
 买
 交
            项的,本公司有权另行追索;
 成
                                     向
                                拍卖
                                   中
                                      同一
                                                            其
                                                                                 2
                                                              它
            (
             五
                                                                                  月
                 销
                                                         任
                                                          何
              )
               撤
                                                                               年
 第四十七条 酬金及费用
                                                                             0
                                                                            2
                                                                          于
                                                                        则
 本 公 司对 拍卖品 的 真 伪 及 / 或 品 质 不 承 担 瑕 疵 担 保 责 任 。 竞 买 人 及/ 或  第四 十 七 条   酬金 及 费 用        (五)撤销在同一或任何其它拍卖中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该件或任何其它  本规则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本
                                                                               2
                                                                              2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
                                                                       规
                                               售
                         任
                                                                                            。
                       或
                                                出
                                             人
                                          买
                              它
                            其
                           何
                                           受
                                                                                          行
                                                       或
                                                                                     日
                  在
                                                                                    1
                                                                                    5
                                                     件
                                                                                         施
                                                  的
                                                    该
                    同一
                                                                                       起
 相
 司
            拍
               品
             卖
 支
 人应
 付
 公
 本
                 的
                            追索
                          留
                               因
                                  销
                                 撤
                    易
                  交
                     ,
                        保
                       并
 受
 投
 竞
 成功
 ,
 后
 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卖品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
 其 代理 人 有 责 任 自 行 了 解 有 关 拍 卖 品 的 实 际 状 况 并 对 自 己竞投某 拍 卖 品  竞买人竞投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买受人应支付本公司相  拍卖品的交易,并保留追索因撤销该交易所蒙受损失的权利;  第 六十六 条   解 释 权
 竞
 人
 买
 即
 受
 买
 人
 买
 。
 该拍
 成为
 卖
 的
 品
                                                      ;
                                            受
                                       易
                                         所蒙
                                                   权
                                                 的
                                                    利
                                              损失
                                     交
                                    该
                                                                     第六十六条 解释权
                                                                             释
                                                                     本
 金
 酬
 的
 付拍
                                                                               权
 应
                                                                          的
                                                                        则
 时
                                                                       规
 支
 ,
 同
                                                                            解
                                                                                                  限
 当
 于
                                                                                               卖有
 落
                                                                                                      司
                                                                                                       。
 的 行 为 承担 法 律 责 任 。 本 公 司 郑 重 建 议 , 竞 买 人应 在 拍 卖 日 前 , 以 鉴定或  当于落槌价百分之十五的酬金,同时应支付拍卖成交后的拍卖费用。买  (六)经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规则规定再行拍卖或以其它方式出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北京永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公
 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
                                                                                              拍
                                                                                       永乐
 分
 之十五
                                                                                 属
                                                                                  于北京
                                                                                            际
 槌
 价
 百
                                                                                          国
                    人
                                             再
                      同
                                         规定
                  托
               经
              )
                 委
                                               行
                               可
                                    本
                                   照
                                 按
                              司
                         ,
                       意
                          本公
                                      规则
                                                拍
 后
                                                         它
 拍
 的
                                                          方
 卖
                                                              出
 成交
                                                            式
 买
                                                  卖
             六
            (
 。
 卖
                                                     以其
                                                    或
 费用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