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2 - 湖南逸典2024春季保真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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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賣規則
拍賣規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
第二条:
本規則適用於與湖南逸典拍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拍賣人或本公司)拍賣行爲相關的拍賣當事人。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委託人、競買人、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並執行本規則。
第三条:
本規則未盡事宜以及在執行本規則中發生爭議,拍賣當事人應根據有關法規及拍賣行業慣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章 关于委托人
第二章 关于委托人
第四条:
委託人在委託拍賣人拍賣時,應當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並與拍賣人簽訂委託拍賣合同。
第五条:
拍賣標的從境外帶入的,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辦法辦理入境手續。如屬中國政府規定禁止出口的藝術品,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封,否則視爲無效。
第六条:
委託人應以書面形式向拍賣人及買受人保證其對委託拍賣的拍賣標的擁有所有權,並且該拍賣標的無任何債務。委託人必須承擔自委託拍賣之日起發生的有關拍賣標的所有權糾紛的法律責任,並對由此造
成拍賣人、買受人的經濟損失予以賠償。
第七条:
委託人應以書面形式向拍賣人充分、真實表達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如有虛假不實陳述,應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条:
除另有規定或約定外,拍賣標的的保留價,由委託人與拍賣人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保留價經雙方確定後,如需變更應徵得對方的同意。
第九条:
除另有委託外,所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後即由拍賣人負責保管,並承擔風險責任。風險責任期至按約定該拍賣標的拍賣成交交付給買受人或未成交退回給委託人之日止。違約受領拍賣標的,受領人應自
約定之日起,承擔拍賣標的的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委託人應向拍賣人支付保管費,拍賣成交的,爲成交價的1%;未成交的,拍賣人不再收取委託人保管費。
第十条:
除與拍賣人另有協定外,委託人向拍賣人支付的傭金爲拍賣落槌價的12%,並支付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一条:
委託人應承擔的其他相關費用爲拍賣標的的圖錄、保管(風險責任)、火漆、包裝、運輸及委託人要求對拍賣標的修復、裝框、裝裱等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