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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座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无论委托人是否延期取回拍卖标的,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助退回其拍卖标的,经本公司同意,拍卖 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灭失不承担责任。如买受人要求本公司协助以邮寄、快递或运输方
式领取其所购买的拍卖标的(包装及邮递、运输费用由买受人负担),一旦本公司将拍卖标的交付邮
标的自离开本公司指定地点后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委托人特别指明并预先支付保险
费,本公司无义务对拍卖标的在离开本公司指定地点后予以投保。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助以邮寄、 寄、快递、运输部门、公司或其雇员/分支机构,则视为本公司已交付该拍卖标的,同时应视为买受
拍卖规则 快递或其他通过第三方的运输方式退回其拍卖标的,一旦本公司将拍卖标的交付邮寄、快递、运输部 人已按正常程序领取该拍卖标的,此过程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除非买受人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
门、公司或其雇员/分支机构,则视为本公司已退回该拍卖标的,同时应视为委托人已领取该拍卖品。
外,在邮寄、快递、运输过程中一般不予投保。对于买受人指定或本公司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公司及
邮寄、快递、运输部门或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三章 关于竞买人和买受人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拍卖标的出境
第一章 总则 (五)对委托人所作的说明或对本规则第八条所述委托人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的; 第三十一条 拍卖标的图录 任何拍卖标的皆有可能受到拍卖地国家进出口法律及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出口法律限制,买受人须于竞
第一条 规则制定 (六)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的;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为便于竞买人及委托人参加拍卖活动,本公司将制作拍卖标的图录,对 买前自行寻求专业意见,确认拍卖标的满足法律对进出口的要求。如将文物携运出境,买受人须依法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 (七)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的。 拍卖标的之状况以文字及/或图片的形式进行简要陈述。拍卖标的图录中的文字、参考价、图片以及其 自行办理文物出境审核手续。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下或处于保税区的拍卖标的,拍卖成交
定。 第十三条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 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仅供竞买人参考,并可于拍卖前修订,不表明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真实 后,买受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入境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税费。买受人不得以
第二条 名词解释 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后,可撤回其拍卖标的。但撤回拍卖标 性、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做的担保。 未获发任何许可证或相关文件作为撤销交易或要求延迟付款的理由。
本规则各条款内,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的时,若该拍卖标的已列入的图录或其他宣传品已开始印刷,则委托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相当于该拍卖 第三十二条 图录之不确定性 第五十四条 未付款之救济方法
(一)“本公司”指北京银座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标的保险金额或保留价20%的赔偿款项并支付其他各项费用。如图录或任何其他宣传品尚未印刷,也 因印刷或摄影等技术原因造成拍卖标的在图录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图示、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中的色 若买受人未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足额付款,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二)“本公司住所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SOHO办公C座9层银座拍卖; 需支付相当于该拍卖标的保险或保留价10%的赔偿款项并支付其他各项费用。 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者,以原物为准。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拍 (一)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本规则或另行签订的《竞买协议》及《成交确认书》规定之时间
(三)“委托人”指委托本公司拍卖本规则规定范围内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规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在本公司发出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若在该期限内未 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证书、图录、状态说明、幻灯投影、新闻载体、网络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 内支付购买价款,竞买保证金(履约定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买受
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取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该期限届满后次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 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上述介绍 人以同一竞买号牌同时拍得多件拍品的,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任一拍卖标的购
(四)“竞买人”指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在本公司登记并办理了必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 支 付保管费用。若在该期限届满后的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 及评价中的不准确或遗漏之处不承担责任。 买价款,则全部竞买保证金(履约定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和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加竞买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 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任何说明中引述之出版著录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不提 (二)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有
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或对竞买人的资格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或资格。本规则中,除 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供著录书刊等资料之原件或复印件,并保留修订引述说明的权利。 权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向买受人催要欠付的全部或部分购买价款;
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竞买人均包括竞买人的代理人; 第十四条 自动受保 第三十三条 竞买人之审看责任 (三)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足额支付购买价款,本公司则自拍卖成
(五)“买受人”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并将拍卖标的交付本公司后,所有拍 本公司特别声明:竞买人一经签署《竞买协议》,即视为对拍品现状、品质、真伪暨瑕疵之认可,本 交日后第三十一日起就买受人未付款部分按照日息万分之五收取利息,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日
(六)“拍卖标的”指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交予本公司进行拍卖的物品; 卖标的将自动受保于本公司或本公司代为投保的保险公司,即适合投保的拍卖标的,由本公司代为投 公司不对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予以保证,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其代理 止,买受人与本公司另有协议者除外;
(七)“拍卖日”指在某次拍卖活动中,本公司公布的正式开始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开始日 保相应保险,不适合投保及委托人明确表示不投保的拍卖标的,由本公司妥善保管。 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买某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九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的,本公司
期与开始拍卖活动的实际日期不一致,则以拍卖活动实际开始之日为准; 保险金额以本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无保留价的,以拍卖标的约定的保 本公司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拟竞买拍卖标的之原物,自行判 有权视具体情况撤销或同意委托人撤销在同一或任何其他拍卖中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该件或任何其他
(八)“拍卖成交日”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 险金额为准;调整拍卖保留价的,以该拍卖标的调整后的保留价为准)。此保险金额只适用于向保险 断 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自行判断该拍卖品是否与本公司拍卖品图录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 拍卖标的的交易,并保留追索因撤销该笔或任何其他交易致使本公司所蒙受全部损失的权利;
确 认任何拍卖标的达成交易的日期; 公司投保以及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并非本公司对该拍卖标的价值的保证或担保,也不 品和宣传品所描述相符合,而不应依赖本公司拍卖标的图录、状态说明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 (五)留置本公司向同一买受人拍卖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标的,以及因任何原因由本公司占有该买
(九)“落槌价”指拍卖师落槌决定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将拍卖标的售予买受人的价 意味着该拍卖标的由本公司拍卖,即可售得相同于该保险金额之款项。 传品之表述做出决定。 受 人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留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未
格; 不适合投保及委托人明确表示不投保的拍卖标的由本公司保管,本公司将根据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与委 第三十四条 竞买人登记 能在 本公司指定时间内履行其全部相关义务,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十)“出售收益”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各项费用及 托人具体协商确定保管费金额。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 处分留置物。处分留置物所得不足抵偿买受人应付本公司全部款项的,本公司有权另行追索;
委托人 应支付本公司的其他款项后的余额; 第十五条 保险费及保管费 及本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 (六)经征得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规则规定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标的。原买受
(十一)“购买价款”指买受人因购买拍卖标的而应支付的包括落槌价、全部佣金和应由买受人支付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按如下规则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及保管费: 凭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交的 其 人除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并承担再次拍卖或以其他
的其他各项费用以及因买受人不履行义务而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内的总和; (一)拍卖标的未成交的,支付相当于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拍卖标的约定保险金额)1%的保险费或 他资料,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根据本公司公布的办理竞买号牌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领取竞买号 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有费用外,若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标的所得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
(十二)“各项费用”指本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保险、制作拍卖标的图录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品、包 保管费; 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装、运输、存储、保管等所收取的费用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则规定而收取的其他费用; (二)拍卖标的成交的,支付相当于落槌价1%的保险费或保管费; 第三十五条 竞买号牌 (七)经协商,委托人要求继续履约的,本公司对买受人提起诉讼,在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履约定
(十三)“保留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拍卖标的最低售价; (三)如遇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情形,本公司则不再收取或直接退还已收取委托人的保管费,因 本公司可根据不同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任何情况,在拍卖日前公布办理竞买号牌的条件和程序,包 金)的基础上,可以要求买受人继续履约,即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并赔偿因迟延履约给本公司所
(十四)“参考价”指在拍卖标的图录或其他介绍说明文字之后标明的拍卖标的估计售价。参考价在 保险公司承保而发生的保险费不适用该情形。 括但不限于制定竞买人办理竞买号牌的资格条件。 造成 的所有损失,包括因迟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造成的利息损失(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及其他额外支
拍卖日前较早时间估定,并非确定之售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险及保管的责任期间 本公司郑重提示,竞买号牌是竞买人参与现场竞价的唯一凭证。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买号牌 出的费 用损失和预期可得收入损失;同时,违约的买受人还应向本公司赔偿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
(十五)“保管费”指委托人、买受人按本规则规定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保管费用,现行收费标准为每 如拍卖标的拍卖成交,风险责任期限至拍卖成交日起第三十日(含成交日)止或买受人领取拍卖标的 出借他人使用。一旦丢失,应立即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办理挂失手续。 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日按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约定保险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 之日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如拍卖标的拍卖未成交,则风险责任期限至委托人发出本公司告知 无论是否接受竞买人的委托,凡持竞买号牌者在拍卖活动中所实施的竞买行为均视为竞买号牌登记人 (八)对买受人提起仲裁/诉讼,在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履约定金)的基础上,可以要求解除双方的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其领回拍卖标的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为止。 本人所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除非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已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 拍卖成交合同法律关系,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本公司因其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买受人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开展 第十七条 委托人安排保险 在本公司办理了该竞买号牌的挂失手续,并由拍卖师现场宣布该竞买号牌作废。 迟付或拒付款项造成的利息损失、委托人佣金、买受人佣金、图录费、保险费、保管费、运输费、装
的 文物、艺术品等收藏品的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标的,则风险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且委托人应随 第三十六条 竞买保证金 裱费等直接及间接费用损失;同时,违约的买受人还应向本公司赔偿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
人、竞买人、买受人的代理人)均应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条款的约定,受本规则约束,在本公司组织 时承担以下责任(除非法院或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买号牌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数额由本公司在拍 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的拍卖活动中遵守本规则的规定,享有本规则规定的权利,承担本规则规定的义务。在本公司组织的 (一)对其他任何权利人就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赔或诉讼做出赔偿; 卖日前公布。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标的的,则该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竞 (九)竞买人购得拍卖标的后,若未按照规定时间缴付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决定将不予退还的保证
拍卖活动中参与竞投的竞买人,无论是自己亲自出席或者由代理人出席竞投,无论是在拍卖活动中举 (二)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卖标的损毁、灭失等,而致使本公司或任何权利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所 买人;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的,则该保证金继续担保买受人后续履约,即该保证金具有履约定金的性 金优先用于赔偿本公司佣金收入及各项费用,剩余部分可选择用于赔偿委托人的损失。有多个委托人
牌竞投,还是以书面、电话或任何其他方式竞投,均被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 支出的全部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质,买受人在本规则确定的期限内未能付款提货的,该履约保证金归本公司所有;买受人因违约给本 的,由本公司自行决定分配方式。
活动的当事人各方之间发生的各种争议,均应按照本规则的约定加以解决。 (三)将本条所述的赔偿规定通知该拍卖标的的任何承保人。 公司造成佣金、图录费、保险费、保管费、运输费、装裱费等损失的,还应另行据实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 延期领取拍卖标的之补救方法
第四条 特别提示 第十八条 风险责任的免除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之选择权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时间领取其购得的拍卖标的,则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一种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 本公司对自行保管并未办理保险投保的拍卖标的不承担以下风险引发的赔偿责任:因自然磨损、固有 本公司有权酌情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或在拍卖会现场进行拍照、 或多种措施:
时,即表明关于该拍卖标的的买卖合同关系已成立并生效,该竞买人成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本公 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 录音、摄像等活动。 (一)将该拍卖标的储存在本公司或其他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拍卖成交日起
司、委托人及买受人均应承认拍卖品已出卖、成交的事实,并享有法律规定及本规则约定的权利,承 或气温)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类似战争 第三十八条 异常情况处理 的第三十一日起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计收保管费等)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在买
担法律规定和本规则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及核裂变、核聚变、核 (一)当拍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影响拍卖活动正常进行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紧急处理, 受人如数支付全部购买价款后,方可领取拍卖标的(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出境鉴定费等
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 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对拍卖标的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 直至中止或终止拍卖活动; 自行负担);
己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 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 (二)在拍卖会现场,如因拍卖师报价或者《成交确认书》记载出现错误,在本场拍卖会进行中或结 (二)买受人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未能领取相关拍卖标的而在该期限届满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
承担。 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形适用于保险条款的约定。 束 后之合理期限内,本公司均有权更正,并以更正后结果为准; 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如买受人自成交日(含成交日)起的九十日内仍未领取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
第五条 瑕疵担保 第十九条 保险及保管风险赔偿 (三)如拍卖现场出现任何争议,本公司有权予以协调解决。 有权以公开拍卖或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其他合理方式及条件出售该拍卖标的,处置所得在扣除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拍卖品的任何描述、说明、意见,仅供竞 凡属因本公司为拍卖标的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拍卖标的毁损、灭失,应根据中 第三十九条 以当事人身份竞买 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损失、费用(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出境鉴定费、保管费、公证费
买人及/或其代理人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真伪及/或品质的保证或担保。所有拍卖 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理。本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将保 除非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 等)后,若有余款,则由买受人自行取回,该余款不计利息。
标均以拍卖时的状态出售。因此,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应当亲自或委托专家审看拍卖标的原物,并 险赔款扣除本公司费用(佣金除外)的余款支付给委托人。 人,否则每个竞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
对自己所竞投某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任何竞买人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与竞投的行 凡未投保保险而由本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保管,因风险事件导致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由本公司与 第四十条 委托竞投 第四章 其他
为,应被视为该竞买人对其准备竞投的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等情况已经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对 委托人协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理赔。 通常情况下,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本公司 第五十六条 国家优先购买权
该拍卖品的现状和价值感到满意。竞买人参与竞投的行为表明其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第二十条 竞买禁止 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 政府有关部门对拍卖标的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时,按国家法律及政府有关决定执行,相关各方应予接
并已放弃对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提出异议的权利。 委托人不得竞买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若违反本条规定,委托人应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办理委托手续,向本公司出 受并给予必要的配合。
自行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具书面委托竞投授权书,并应根据本规则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 第五十七条 保密责任
第二章 关于委托人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佣金及费用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如需取消委托授权,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根据
第六条 委托程序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同意本公司按落槌价10%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他各项费用 如管理部门对委托竞投的竞买代理形式有新规定甚至予以取消的,本公司将按新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若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有效身份证、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 (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图录费、保管费、装裱费等),且同意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 第四十一条 委托竞投之免责 第五十八条 鉴定权
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 定向买受人按落槌价15%收取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由于委托竞投是本公司为竞买人在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参加竞投而提供的一项服务,因而竞买人 本公司认为需要,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的状况不符
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第二十二条 未成交手续费 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的,竞买结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竞投未成功 的,本公司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即自动授权本公司对该物品自行进行展览、展示、制作照片、图 如某拍卖标的的竞买价低于保留价的数目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取按保留价百分之三计 或代理竞投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或无法代为竞投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十九条 著作权
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宣传品。 算的未拍出手续费,并同时收取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图录费、保管费、装裱费等)。 第四十二条 委托在先原则 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对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
第七条 委托人之代理人 第二十三条 出售收益支付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以相同委托价对同一拍卖标的出价且最终拍卖标的以该价 传品,本公司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的著作权,有权对其依
代理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物品的,应向本公司出具相关委托证明文件、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合法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 格落槌成交,则最先将委托竞投授权书送达本公司者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法加以使用。
身份证明,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护 三十五个工作日后以人民币的货币形式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第四十三条 拍卖师之决定权 第六十条 拍卖无效之赔偿责任
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做出的授权委托书;若为法人 第二十四条 延迟付款 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不符合规则的竞买出价。在出现争议时,有权 因相关人原因导致拍卖交易无效的,则相关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本公司的全部损失。赔偿标准
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合法程序做出的授权委托书。 如本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实 现场即刻或在本场拍卖结束前,决定将拍卖标的重新拍卖。 以该拍卖交易有效时本公司可得利益为准。
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以合法的方式进行核查。 际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但该时限亦应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个工作 第四十四条 影像显示板及货币兑换显示板 第六十一条 通知
第八条 委托人之保证 日后)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本公司为方便竞买人,可能于拍卖中使用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所示内容仅供参考。无论影 竞买人及委托人均应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以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拍卖标的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如下: 第二十五条 撤销交易 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所示之数额、拍卖标的编号、拍卖标的图片或参考外汇金额等均有可能出 或其他本公司认可的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本公司。本规则中所提及之通知,
(一)其对该拍卖标的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对该拍卖标的的拍卖不会侵害任何第 拍卖成交日起九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可以选择下列方式办理: 现误差,本公司对因此误差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可以当面送达或者以邮寄、专递、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送达。如以邮递方式发出,一旦本
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权益),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本公司经通知委托人后,有权撤销交易。本公司将在作出撤销交易的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第四十五条 拍卖成交 公司将通知交付邮递部门,则视为本公司已发出该通知,同时应视为收件人已按正常邮递程序收到该
(二)其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向本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 向买受人发出撤销交易的通知; 本公司进行拍卖时,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 通知。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传真发送当日为收件人收到该通知日期。采用电子方式进行送达的,电
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 (二)委托人可在征询本公司意见后,自行作出撤销交易的决定。如委托人将撤销交易的通知送达本 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该竞买人竞买成功,即表明该竞买人与委托人之间达成了关于该拍 子传输记录能够显示已完成发送的,即视为已经送达。
(三)如果其违反上述保证,造成拍卖标的的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 公司之时,买受人已经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和/或已经办理完毕提货手续的,委托人撤销交易的通知视为 卖品的买卖合同,该竞买人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若由他人 第六十二条 可分割性
诉讼,致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蒙受损失时,则委托人应负责赔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一 自动废止,相关交易应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等规定继续履行,委托人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并不得就此 代为签署的,则无论签字人是否为买受人本人的名字,均视为买受人已授权该人代为签署。除非买受 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依照本规则的约定确定。如本规则之任何
切 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 提出任何异议。 人现场提出异议,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
(四)拍卖标的成交后,如买受人出现违约,委托人应配合本公司或单独出面向买受人索赔; 如交易被撤销,则委托人应自本公司发出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包装及搬运等费 第四十六条 佣金及费用 有效,相关各方应当遵守、执行。本规则与现行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如果本规则的规定
(五)因买受人违约等原因,对本公司与买受人达成的撤销拍卖成交的和解协议予以认可,并不再向 用自行负担)。若超过该期限,委托人应自该期限届满后次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应支付本公司相当于落槌价15%的佣金,同 不违反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该优先适用本规则的规定。本规则没有规定的,如果现行法律有规
本公司主张其结算价款的权利。 规定向 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该期限届满后的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 时应支付其他各项费用,且同意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及其他各项 定,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本规则和相关法律均没有规定的,适用国际惯例或国内行业惯例。
第九条 保留价 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费用。本公司对佣金可随时调整,调整后的收取标准以《竞买协议》为准。 第六十三条 免除责任
除本公司拍卖标的未标明或未说明无保留价的,所有拍卖标的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数目一经双方确 第二十六条 代为追索 第四十七条 付款时间 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对委托人或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在委托人或买受人出现
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某一拍卖标的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 如买受人未按本规则规定支付全部购买价款,且委托人要求本公司代为向买受人追索拖欠款项,则委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公司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标 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向委托人或买受人披露另一方的名称和地址,使
会中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而承担任何责任。 托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的。若涉及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出境鉴定费等,买受人需一并支付。买受人逾期支付上 受到损害的一方得以通过仲裁/诉讼获得损害赔偿。
第十条 拍卖前本公司之决定权 上述约定并不排除委托人亲自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款项的权利,亦不赋予本公司 述佣金及费用的,应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本拍卖公司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公司对下列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在任何情况下代委托人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价款的义务。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因买受人未能支 第四十八条 支付币种 凡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在拍卖会举办前、举办
(一)通过拍卖标的图录及/或新闻媒体及/或其他载体对任何拍卖标的作任何内容说明及/或评价; 付购买价款而向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所有价款应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支付。如买受人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支付,应按买受 中和举办后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该等争议的准据法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是否应征询任何专家对拍卖标的之意见; 第二十七条 税项 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汇价折算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买受人付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与该币种 第六十五条 语言文本
(三)拍卖标的在图录中插图的先后次序、位置、版面大小等安排以及收费标准;拍卖标的的展览/展 委托人所得的出售收益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纳税,如有关法律规定本公司有代扣代缴义务的,本 的汇价折算。本公司为将买受人所支付之该种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所产生的所有银行手续费、佣金或其 本规则以中文为标准文本,英文文本为参考文本。中文文本如与英文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中文
示方式;拍卖标的在展览/展示过程中的各项安排及所应支付费用的标准; 公司将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委托人应协助办理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应税费。 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文本为准。
(四)除非本公司与委托人另有约定,本公司对某拍卖标的是否适合由本公司拍卖(即最终是否上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之最终决定权 第四十九条 所有权转移 第六十六条 规则版权所有
拍),以及拍卖地点、拍卖场次、拍卖日期、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本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事项: 买受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即获得拍卖标的的所有权。买受人竞得多件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在 本规则由本公司依法制订和修改,相应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
(五)本公司可根据不同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任何情况,在拍卖日前公布竞买人办理竞买号牌的条 (一)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买受人付清全部购买价款的前提下向其交付拍卖标的。在买受人仅支付多件拍卖标的的部分购买价款 任何方式或手段,利用本规则获取商业利益,亦不得对本规则之任何部分进行复制、传送或储存于可
件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竞买人办理竞买号牌的资格条件。 (二)搬运、储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标的; 的情形下,视为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均未发生转移,本公司有权拒绝买受人领取拍卖标的之请求。 检索系统中。
第十一条 未上拍拍卖标的 (三)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第五十条 风险转移 第六十七条 单数词语与复数词语
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标的交付本公司后,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公司认为某拍卖 (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的款项,包括与买受人达成和解。第二十九条 拍卖标的未能 竞买成功后,拍卖标的的风险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后(以较早发生日期为准)即由买受人自行承 在本规则条款中,根据上下文义,单数词语亦包括复数词语,反之亦然。
标的不适合由本公司拍卖的,则委托人应自本公司发出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包 成交如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包装及 担: 第六十八条 修改权
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行负担),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标的之日解 搬运等费用自行负担),并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 (一)买受人领取所购拍卖标的; 本规则的修改权属于本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则依法进行修改,并且本规则自修改之
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人未取回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 拍卖合同自委托人 领取该拍卖标的之日解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人未取走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与 (二)买受人向本公司支付有关拍卖标的的全部购买价款; 日起自动适用修改后的版本。本规则如有修改,本公司将及时依法以合理的方式公示,请相关各方自
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委托拍 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 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委托人 (三)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注意,本公司有权不予另行单独通知。
卖合同解除后第八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委托拍 仍未取走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第八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 第五十一条 领取拍卖标的 第六十九条 文本适用
卖合同解除后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本公司住所地或本公司指定之其他地点领取所购 本规则为《委托拍卖合同》及《竞买协议》之当然附件,其中相关权利义务条款适用于与本公司签约
第十二条 拍卖中止 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买的拍卖标的。若买受人未能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三十日内领取拍卖标的,则逾期后对该拍 之委托人和竞买人(买受人)。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则本公司有权在实际拍卖前的任何时间决定中止任何拍卖标的的拍卖活动: 第三十条 取回拍卖标的 卖标的的相关保管、搬运、储存、保险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承担全 除非经本公司另行同意,本规则第六条中所述之委托拍卖合同及第二十五条中所述之撤销交易通知等
(一)任何公权力机关以合法理由通知本公司中止拍卖的; 委托人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未能取回其拍卖标的而在该期限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 部风险责任。即使该拍卖标的仍由本公司或其他代理人代为保管,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 相关文本均适用本公司制定的相关文本。本公司制定的该等相关文本与本规则共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
(二)拍卖标的存在涉及任何公权力机关的强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侦查、调查、保全、查 担责任。如因拍卖标的未上拍、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撤销拍卖交易等情 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之组合整体。
封、扣押、冻结、强制执行等); 形导致委托人应按本规则规定取回拍卖标的,委托人却延期未取回的,则本公司有权在本规则规定的 第五十二条 包装及搬运 第七十条 施行时间
(三)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的; 期限届满后,以公开拍卖或其他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及条件处置该拍卖标的,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 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买受人要求,提供代为包装及处理的服务。如果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 本规则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第三人对拍卖标的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且能够提供本公司认可的异议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 司因此产生之全部损失、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保管费、保险费、搬运费、公证费等)后,若有余款, 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拍卖标的,仅视为本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服务,因此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买受 第七十一条 解释权
料,同时书面表示愿意对中止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 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取回,该余款不计利息。 人自行承担。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玻璃或框架、囊匣、底垫、支架、装裱、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北京银座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