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3 - 观美——中国书画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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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              第四节     佣金
                     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              第五十六条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委托人、买受人
                     费用。                                               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
                                                                       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
            第四章     拍卖程序                                               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
            第一节     拍卖委托                                               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                第五十七条  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
                     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                       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
                     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
                     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鉴定结               第五十八条  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或者依
                     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                       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拍卖人
                     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明知委托人对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
                                                                       得处分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  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五十九条  国家机关违反本法第九条的规定,将应当委托财产所在地的省、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卖人拍卖的物品擅自处理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还应当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承担赔偿责任。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的,由工商行
                     (八)违约责任;                                          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节     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六十一条  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
            第四十五条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
            第四十六条  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
                     (二)拍卖标的;                                          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因拍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卖标的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二条  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与竞买或
            第四十七条  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拍卖人给予警
                                                                       告,可以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第四十八条  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                         销营业执照。
                     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
            第三节     拍卖的实施                                              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拍
                                                                       卖所得。
            第四十九条  拍卖师应当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
            第五十条     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拍卖标的                      竞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委托人处拍卖成交价百分之
                     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                      三十以下的罚款。
                     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
            第五十一条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                         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
                                                                       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
            第五十二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四章第四节关于佣金比例的规定收取佣金的,拍卖
                     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                          人应当将超收部分返还委托人、买受人。物价管理部门可以对拍
                                                                       卖人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拍卖笔录
                     和其他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             第六章     附则
                     保管期限,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第六十七条  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委托拍卖或者
            第五十五条  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                        参加竞买的,适用本法。
                     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
                     理机关办理手续。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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