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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 拍卖规则
第十三条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 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他各项费用,且认可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四十六条 标的,退回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外, 第四十条 委托竞投
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后,可撤回 的规定向买受人按落槌价百分之十五收取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一般在运输中不予投保。 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为
其拍卖标的。但撤回拍卖标的时,若该拍卖标的已列入的图录或其他宣传 第二十二条 未成交手续费 第三章 关于竞买人和买受人的规定 竞投。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
品已开始印刷,则应支付相当于该拍卖标的保险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款项并 如某拍卖标的的竞买价低于保留价的数目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 时)
支付其他各项费用。如图录或任何其他宣传品尚未印刷,也需支付相当于 其收取按保留价百分之三计算的未拍出手续费,并同时收取其他各项费用。 第三十一条 拍卖标的图录 办理委托手续,向本公司出具书面委托竞投授权书,并应根据本规则第
该拍卖标的保险金额百分之十的款项并支付其他各项费用。 第二十三条 出售收益支付 三十六条之规定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在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为便于竞买人及委托人参加拍卖活动,本公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如需取消委托授权,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
拍卖标的。若在该期限内未取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该期限届满后次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 司均将制作拍卖标的图录,对拍卖标的之状况以文字及/或图片进行简要 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 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天后以人民币的货币形式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陈述。拍卖标的图录中的文字、参考价、图片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 第四十一条 委托竞投之免责
宣传品,仅供竞买人参考,并可于拍卖前修订,不表明本公司对拍卖标的
该期限届满后的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 第二十四条 延迟付款
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如本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 的真实性、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的担保。 鉴于委托竞投系本公司为竞买人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免费服务,本
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 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实际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 第三十二条 图录之不确定性 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竞投未成功或代理竞投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或无
法代为竞投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司无关。 日内(但该时限亦应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天后)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因印刷或摄影等技术原因造成拍卖标的在图录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图
第十四条 自动受保 第二十五条 撤销交易 示、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中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 第四十二条 委托在先原则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 拍卖成交日起六十天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委托 者,以原物为准。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以相同委托价对同一拍卖标的
标的交付本公司后,所有拍卖标的将自动受保于本公司投保的保险,保 人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委托人有权撤销交易,本公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证 出价且最终拍卖标的以该价格落槌成交,则最先将委托竞投授权书送达本
险金额以本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 (无保留价 司将在做出同意委托人撤销交易的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发出 书、图录、状态说明、幻灯投影、新闻载体、网络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 公司者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的,以拍卖标的约定的保险金额为准;调整拍卖保留价的,以该拍卖标的 撤销交易的通知。如委托人将撤销交易的通知送达本公司之时,买受人已 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本公司及其工作 第四十三条 拍卖师之决定权
调整后的保留价为准)。 经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和/或已经办理完毕提货手续的,委托人撤销交易的 人员或其代理人毋需对上述之介绍及评价中的不准确或遗漏之处负责。 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竞买,在出现争议
此保险金额只适用于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及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索 通知视为自动废止,相关交易应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等规定继续履行,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任何说明中引述之出版著录仅 时,将拍卖标的重新拍卖。
赔,并非本公司对该拍卖标的价值的保证或担保,也不意味着该拍卖标的 委托人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并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如委托人撤销交易, 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不提供著录书刊等资料之原件或复印件,并保留修 第四十四条 影像显示板及货币兑换显示板
由本公司拍卖,即可售得相同于该保险金额之款项。 则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 订引述说明的权利。 本公司为方便竞买人,可能于拍卖中使用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
第十五条 保险费 该拍卖标的(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行负担)。若超过该期限,委托人应自该 第三十三条 竞买人之审看责任 所示内容仅供参考。无论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所示之数额、拍卖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按如下规则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期限届满后次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 本公司特别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对拍卖标的不承担 标的编号、拍卖标的图片或参考外汇金额等均有可能出现误差,本公司对
(一)拍卖标的未成交的,支付相当于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拍卖标的约定保 管费用。若在该期限届满后的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 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的实 因此误差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险金额)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际状况并对自己竞买某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拍卖成交
(二)拍卖标的成交的,支付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 代为追索 本公司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拟竞
买拍卖标的之原物,自行判断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而不应依赖 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该竞买人
第十六条 保险期间 如买受人未按本规则规定支付全部购买价款,且委托人要求本公司代表其 本公司拍卖标的图录、状态说明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之表述 竞买成功,即表明该竞买人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应当签署成交
如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保险期限至拍卖成交日起第七日止或买受人领取拍 向买受人追索拖欠款项,则委托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做出决定。 确认书/拍卖笔录。
卖标的之日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如拍卖标的拍卖未成交,则保险期限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三十四条 竞买人登记 第四十六条 佣金及费用
至委托人收到本公司告知其领回拍卖标的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为止。 第二十七条 税项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应支付本公
第十七条 委托人安排保险 如委托人所得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纳税,则由拍卖人按照中华人民共 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司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十五的佣金,同时应支付其他各项费用,且认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标的,则风险由委托人自 和国政府之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代扣委托人应缴纳之税费,并在缴纳完 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 可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及其他各
行承担,且委托人应随时承担以下责任(除非法院或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成后将纳税凭证交付给委托人。 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领取竞买号牌。 项费用。
(一)对其他任何权利人就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赔或诉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之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竞买号牌 第四十七条 付款时间
讼做出赔偿; 本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事项:
(二)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卖标的损毁、灭失,而致使本公司或任何权利人 (一)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本公司郑重提示,竞买号牌是竞买人参与现场竞价的唯一凭证。竞买人应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向本公司付清购买价款并领
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二)搬运、储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标的; 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一旦丢失,应立即以本公司认 取拍卖标的。若涉及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出境鉴定费等,买
(三)将本条所述的赔偿规定通知该拍卖标的的任何承保人。 (三)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可的书面方式办理挂失手续。 受人需一并支付。
无论是否接受竞买人的委托,凡持竞买号牌者在拍卖活动中所实施的竞买
第十八条 保险免责 (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的款项。 行为均视为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所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 第四十八条 支付币种
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 第二十九条 拍卖标的未能成交 任,除非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已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在本公司办理了 所有价款应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支付。如买受人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以外
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湿度或温度转 如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 该竞买号牌的挂失手续,并由拍卖师现场宣布该竞买号牌作废。 的其他货币支付,应按买受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汇价折算或按照中国人民银
变、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类似战争行 回该拍卖标的(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行负担),并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 第三十六条 竞买保证金 行于买受人付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与该币种的汇价折算。本公
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 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 司为将买受人所支付之该种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所引致之所有银行手续费、
乱及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对拍卖标 拍卖标的之日解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人未取走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买号牌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竞 佣金或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的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 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在委托拍 买保证金的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标的 第四十九条 所有权转移
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本公司 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委托拍卖 的,则该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 买受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即获得拍卖标的的所有权。
不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解除后第八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 人成为买受人的,则该保证金自动转变为支付拍卖标的购买价款的定金。 第五十条 风险转移
当竞拍人竞得拍品总价超过保证金20倍时,本公司有权要求竞拍人现场补
第十九条 保险赔偿 保管费用。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 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竞买成功后,拍卖标的的风险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后(以较早发生日
凡属因本公司为拍卖标的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拍卖 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之选择权 期为准)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毁损、灭失,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理。本 第三十条 延期取回拍卖标的 (一) 买受人领取所购拍卖标的;
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将保险赔款扣除本公司 委托人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未能取回其拍卖标的而在该期限后所发 本公司有权酌情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 (二) 买受人向本公司支付有关拍卖标的的全部购买价款;
费用(佣金除外)的余款支付给委托人。 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拍卖标的未上拍、委托人撤回拍 或在拍卖会现场进行拍照、录音、摄像等活动。 (三) 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届满。
第二十条 竞买禁止 卖标的、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撤销拍卖交易等情形导致委托人应按 第三十八条 异常情况处理 第五十一条 领取拍卖标的
委托人不得竞买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本规则规定取回拍卖标的,委托人却延期未取回的,则本公司有权在本规 当拍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影响拍卖活动正常进行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前往本公司住所地或本公司指定之其他地
若违反本条规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 则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以公开拍卖或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出 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直至暂停拍卖活动。如拍卖现场出现任何争议,本公 点领取所购买的拍卖标的。若买受人未能在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领取拍卖
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售该拍卖标的,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损失、费用(保管 司有权予以协调解决。 标的,则逾期后对该拍卖标的的相关保管、搬运、保险等费用均由买受人
费、保险费、搬运费、公证费等)后,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取 第三十九条 以当事人身份竞买
第二十一条 佣金及费用 承担,且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承担全部责任。即使该拍卖标的仍由
回,该余款不计利息。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同意本公司按落槌价百分之十五扣 无论委托人是否延期取回拍卖标的,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助退回其拍卖 除非某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 本公司或其他代理人代为保管,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原
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名竞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 因所致的该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