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5 - 中国书画 油画 法国宫廷古典家具 瓷玉文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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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規則
之一的保险费。如拍卖标的未成交,委托人也应支付相当於保留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取回。
第十四条:委托人安排保险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延期取回拍卖标的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标的,则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同时, 委托人亦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而未能取回其拍卖标的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
委托人还应随时承担以下责任: 用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拍卖标的未上拍、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销拍卖交
(一) 对其他任何权利人就拍卖标的毁损、灭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赔或诉讼做出赔偿; 易等情形导致委托人应按本规则规定取回拍卖标的,委托人却延期未取回的,本公司
(二) 赔偿本公司及/或任何他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等所遭受的全部损 有权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届满後,以公开拍卖或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
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出售该拍卖标的,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损失、费用(保管费、保险
(三) 将本条所述的赔偿规定通知该拍卖标的任何承保人。 费、搬运费、公证费等)後,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取回,该余款不计利息。
无论委托人是否延期取回拍卖标的,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助退回其拍卖标的,退回的风
第十五条:保险期间 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外,一般在运输中不予投保。
如果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保险期限至拍卖成交日起第七日(含成交日)终止或买受人领取拍
卖标的之日终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如果拍卖标的拍卖未能成交,则保险期限至本公
司发出领回拍卖标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届满为止。 第三章 竞买人和买受人
第十六条:保险免责 第二十七条:拍卖标的图录
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銹蚀、渗 为便於竞买人及委托人参加拍卖活动,本公司将製作拍卖标的图录,对拍卖标的的状况以
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或其它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 文字及图片进行简要陈述。拍卖标的图录中的文字、参考价、图片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製
海啸、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政变、罢工、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及核辐 品和宣传品,仅供竞买人参考,并可於拍卖前修订,不表明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
射及放射性污染对拍卖标的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於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框架或 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的担保。
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不在保险理赔 因印刷或摄影等技术原因造成拍卖标的在图录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图示、影像制品和宣
范围之内。 传品中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者,以原物为准。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证书、图录、状态说
第十七条:保险赔偿 明、幻灯投影、新闻载体、网路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
凡属因本公司为拍卖标的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拍卖标的毁损、灭 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毋需对上述介绍及评价中的不准确
失,应根据国家有关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理。本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获得保险赔 或遗漏之处负责。
偿後,将保险赔款扣除本公司费用(佣金除外)的余款支付给委托人。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任何说明中引述出版著录仅供竞买人参考。本
第十八条:竞投禁止 公司不提供著录书刊等资料之原件或复印件,并保留修订引述说明的权利。
委托人不得竞投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若违反本条规
第二十八条:竞买人的审视责任
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
第十九条:佣金及费用 关拍卖标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投某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落槌价百分之十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 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审视拟竞投拍卖标的原物,自行判断该拍卖
其他相关各项费用,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向买受人收取百分之十五 标的是否符合其描述,而不应依赖本公司拍卖图录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的表
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述做出决定。
第二十条:未成交手续费 第二十九条:竞买人登记
如某拍卖标的竞投价低於保留价的数目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取按保留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填
价3%计算的未拍出手续费,并同时收取其他有关各项费用。 写并签署登记文件,领取竞买号牌;
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第二十一条:出售收益支付 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领取竞买号牌。
(一)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和相关费用,则本公司
应自收到前述款项日起三十日後以人民币将出售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後支付委托人。 第三十条:竞买号牌
(二) 如本规则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 本公司可根据不同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任何情况,在拍卖日前公布办理竞买号牌的条件
可在实际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但该时限亦应在拍卖成交 和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制定竞买人办理竞买号牌的资格条件。
日起三十五个工作日後)将出售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後支付委托人。 竞买号牌是竞买人参与现场竞价的唯一凭证。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
人使用。一旦丢失,应立即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办理挂失手续。
第二十二条:撤销交易
拍卖成交日起九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撤销交易 无论是否接受竞买人的委托,凡持竞买号牌者在拍卖活动中所实施的竞买行为均视为竞买
号牌登记人本人所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除非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已在
或委托人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经本公司同意後,委托人有权撤销交易,本公司将在作 本公司办理了该竞买号牌的挂失手续,并由拍卖师现场宣布该竞买号牌作废。
出撤销交易或同意委托人撤销交易的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发出撤销交易的通
知。如委托人将撤销交易的通知送达本公司之前,买受人已经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和/或已 第三十一条:竞买保证金
经办理完毕提货手续的,委托人撤销交易的通知视为自动废止,相关交易应按照本规则的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买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具体数额由本公
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委托人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并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如委托人撤销交 司在拍卖日前公布。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後十个工作日後,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标的,则
易,则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包装及搬运等费用 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购得拍卖标的,则抵作购买价款的定金。若有余额,则於
自负)。若超过上述期限,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以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出售 竞买人领取拍卖标的时,一并返还。
该拍卖标的,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费用後,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 委托竞买人须於拍卖日二十四小时前向本公司出具委托竞投授权书,并同时缴纳竞买保证
自行取回。 金。如在规定时间内本公司未收到委托人支付的保证金,则委托无效。
第二十三条:纳税 第三十二条:拍卖现场竞投
委托人所得的出售收益应依法纳税。委托人是自然人的,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 拍卖现场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
代扣委托人应缴纳的税费;委托人是法人的,委托人依法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税费。 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名竞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
(二) 竞买人在拍卖中举起竞买号牌即表示接受此时价位,竞买人应对在任何价位上的举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最终决定权 牌负责,一经拍卖师落槌认定竞买人为最高出价人时,即表示成交,竞买人不得反悔,并
本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事项: 应当场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一) 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二) 搬运、储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标的; (三) 当拍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影响拍卖活动正常进行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
相应处理,直至暂停拍卖活动。如拍卖现场出现任何争议,本公司有权予以协调解决。
(三) 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四) 本公司有权酌情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或在拍卖
(四) 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的款项。
会现场进行拍照、录音、摄像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拍卖标的未能成交 第三十三条;成交确认书
如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 成交确认书是拍卖成交後由买受人和本公司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负),并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本公司与委托 不得丢失或转让。成交确认书一式二份,本公司和买受人各持一份。
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标的之日解除。超过上述期限,委托人未取走
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在 第三十四条:委托竞投
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後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委托拍卖合同解除 (一) 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本
後第十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八)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委托拍卖 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
合同解除後三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以本公司认 (二) 委托本公司竞投的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迟於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办理委托手
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出售该拍卖标的,处置所得在扣除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应支付的未拍 续,向本公司出具书面委托竞投授权书,表明竞买拍卖标的的名称,图录号,最高委托出
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及再次出售该拍卖标的的全部费用後,若有余款,由委托人自行 价等,并应根据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