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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規則






          第一章  总则                                             (四) 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後,未经本公司同意,委托人不得撤回或取消委托。
          第一条:规则制定                                            第六条:委托人的代理人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             代理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物品的,应向本公司出具相关委托证明文件。委托人的代理人
          定。本规则是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若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合法的授权委托
          第二条:名词解释                                            证明文件。
          本规则各条款内,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进行核查和确认。
          (一) 拍卖当事人之“拍卖人”(本公司)指北京九歌国际拍卖股份有限公司;
          (二) 拍卖当事人之“竞买人”指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在本公司登记并办理了必            第七条:委托人保证
          要手续(交付保证金,领取竞买牌号等),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加            (一)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时,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
          竞买拍卖标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或对竞买人的             或者依法可以处分该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并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该拍卖标的的来
          资格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或资格。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竞买人也             源和瑕疵。
          包括竞买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二)  委托人就所委托拍卖标的不可撤销地向拍卖人保证:自己对所委托拍卖标的拥有所
          (三) 拍卖当事人之“买受人”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            有权或享有处分权,对该拍卖标的的拍卖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权
          竞买人;                                                益),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己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标的来源和瑕疵向拍
          (四) 拍卖当事人之“委托人”指委托本公司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的自然人、            卖人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如其违反上述保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时,委托人应负责赔偿本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
          (五)“拍卖标的”指委托人所有或依法可以处分的委托本公司进行拍卖的物品;                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
          (六)“拍卖日”指本公司通告公布的正式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开始日期与开始拍
                                                              第八条:保留价
          卖活动实际日期不一致,则以拍卖活动实际开始之日为准;                          凡本公司拍卖标的未标明保留价的,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数目一经双方确定,其更改须
          (七)“拍卖成交日”指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拍卖标的达成交
          易的日期;                                               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某一拍卖标的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会
                                                              中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而承担任何责任。
          (八)“落槌价”指拍卖师落槌决定将拍卖标的售予买受人的价格;
          (九)“出售收益”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税            第九条:本公司的决定权
          费、各项费用及委托人应支付本公司的其他款项後的余额;                          本公司对下列事宜拥有决定权:
          (十)“购买价款”指买受人因购买拍卖标的而应支付的包括落槌价、全部酬金,以及应由            (一) 拍卖标的是否由本公司拍卖及拍卖的地点,日期,条件和方式等。
          买受人支付的其它各项费用以及因买受人不履行义务而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内的总和;             (二) 通过拍卖标的图录及新闻媒体及其他载体对拍卖标的作任何内容说明及评价;
          (十一)“其他各项费用”指本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保险、製作拍卖标的图录及其他形式的            (三)  本公司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本合同载明的
          宣传品、包装、运输、存储、保管等所收取的费用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则规定             拍卖标的状况不符的,拍卖人有权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若拍卖标的因任何原因未上拍,本
          而收取的其他费用;                                           公司应於拍卖开始前书面告知委托人,委托人应自收到拍卖人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
          (十二)“保留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拍卖标的最低售价;            回该拍卖标的。超过上述期限,每逾一日,本公司有权按保留价的万分之三另收保管费,
          (十三)“参考价”指在拍卖标的图录或其他介绍说明文字之後标明的拍卖标的估计售价。            并按拍卖规则之规定处理。
          参考价在拍卖日前较早时间估定,并非确定之售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供竞买人参              (四)  拍卖标的在图录中插图的先後次序、位置、版面大小等安排以及收费标准;拍卖标
          考;                                                  的的展览/展示安排,方式以及收费标准;
          (十四)“佣金”指买受人及委托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後各自按成交价的一定比例向本公司支            (五)  拍卖成交日起九十日内,买受人未付清全款的,本公司有权撤消该拍卖标的此次交
          付的酬金;                                               易,按未成交处理;
          (十五)“保证金”指竞买人参加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买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具            (六)  本公司可根据不同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任何情况,在拍卖日前公布竞买人办理竞
          体数额由拍卖人在拍卖日前公布。上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後十个工作日内,若竞买人未能             买号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制定竞买人办理竞买号牌的资格条件。
          购得拍卖标的,则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购得拍卖标的,则抵作购买价款的一部             (七)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拍卖日期、拍卖场次、拍卖地点及在拍卖图录中作内容说明等
          分。若有余额,则於竞买人领取拍卖标的时,一并返还。若竞买人未履行任何一件拍卖标             事宜拥有决定权。
          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  委托拍卖合同确需修改时,可直接在原合同上进行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直接
          (十六)“竞买号牌”指在本公司登记并办理了必要手续後领取的代表竞买人身份的牌号。            在原合同上进行修改的,合同修改处应由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签章确认。
          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及其竞买出价的标志,每场拍卖会中竞买号牌的号码具有唯一             第十条:未上拍拍卖标的
          性。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买号牌,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否则,竞买人须对他人
          使用其竞买号牌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标的交付本公司後,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公司
                                                              认为某拍卖标的不适合由本公司拍卖的,则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十七)“拍卖师”指本公司聘请的具有国家注册拍卖师资格证书,并在拍卖会中落槌敲定
          成交价予买受人的主持人,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拍阶梯,拒绝任何竞投,             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负),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
                                                              人领取该拍卖标的之日解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人未取走拍卖标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
          并在出现争议时,将拍卖标的重新拍卖。                                  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後十日内,委
          (十八)“保管费”指委托人、买受人等按本规则规定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保管费用,现行收
          费标准为每日按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约定保险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                    托人仍未取走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以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
                                                              件出售该拍卖标的,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费用(保管费、保险费、搬运
          第三条:适用范围                                            费、公证费等)和全部损失後,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取回,该余款不计利息。
          凡参加本公司组织、开展的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仔细             第十一条:拍卖中止或撤销
          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
          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上述行为人自行承担。                              出现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有权在拍卖前的任何时间中止或撤销任何拍卖标的的拍卖活动:
                                                              (一)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
          第四条:特别提示                                            (二)  第三人对拍卖标的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并能够提供异议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同
          (一)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            时书面表示愿意对中止或撤销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後果及全部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买定的方式确认时,即表明关於拍卖标的的买卖合同已经合法生效,该竞买人即成为该拍             (三) 对委托人所作的说明或对本规则第七条所述委托人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
          卖标的买受人,本公司、委托人及买受人均应承认拍卖标的已经成交的事实。                  (四) 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
          (二)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拍卖标的撤回
          竞买人应亲自审看拍卖标的原物,对自己竞投某拍卖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并经本公司同意後,可撤回
                                                              其拍卖标的。但撤回拍卖标的时,若该拍卖标的已列入的图录或其他宣传品已开始印刷,
          第二章  委托人                                            则应支付相当於该拍卖标的保留价百分之二十的款项并支付其他各项费用。如图录或任何
                                                              其他宣传品尚未印刷,也需支付相当於该拍卖标的保留价百分之十的款项并支付其他各项
          第五条:委托合同
                                                              费用。
          (一)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国           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与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
          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一旦与本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即表示同意接受并遵照执行本规             (一)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订立委托拍卖合同并将拍卖标的交付
          则的各项条款。                                             本公司後,所有拍卖标的将自动受保於本公司的保险。保险金额以本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
          (二)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即自动授权本公司对该物品自行製作照片、图            拍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无保留价的,以该拍卖标的约定的保险金额为准:调整拍
          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製品、宣传品等。                                卖保留价的,以该拍卖标的原保留价为准)。此保险金额只适用於保险和索赔,并非本公
          (三)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拍卖标的应同时交付公司保管,或委托人应按照           司对该拍卖标的价值的保证或担保,也不意味着该拍卖标的由本公司拍卖,即可售得相同
          双方约定於拍卖预展两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拍卖标的交付本公司。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擅             於该保险金额之款项。
          自取走。                                                (二)  拍卖标的成交後,除非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委托人应支付相当於落槌价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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