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古欢·中国古代书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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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费用后,若有余款,由委托人自行取回。 第二十条:竞投禁止
第十二条:拍卖中止 委托人不得竞投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投。若违反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本公司有权在实际拍卖前的任何时间中止任何拍卖品的 本条规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拍卖活动: 第二十一条:佣金及费用
(一 )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落槌价百分之十扣除佣金并
(二)第三人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且能够提供本公司认可的异议依 同时扣除其他各项费用。尽管本公司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但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根据本
据材料,并按照本公司规定交付担保金,同时愿意对中止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 规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全部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未成交手续费
(三) 对委托人所作的说明或对本规则第八条所述委托人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 如某拍卖品的竞投价低于保留价的数目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
(四) 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 取按保留价百分之三计算的未拍出手续费,并同时收取其他各项费用。
(五) 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 第二十三条:出售收益支付
第十三条:委托人撤回拍卖品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
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并经本公司同意后, 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天后以人民币的货币形式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可撤回其拍卖品。但撤回拍卖品时,若该拍卖品已列入的图录或其他宣传品已开始印刷, 第二十四条:延迟付款
则应支付相当于该拍卖品保险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款项并支付其他各项费用。如图录或任 如本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
何其他宣传品尚未印刷,也需支付相当于该拍卖品保险金额百分之十的款项并支付其他 款,则本公司将在实际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但该时限
各项费用。 亦应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天后)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因委托人撤回拍卖品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第二十五条:税项
第十四条:自动受保 如委托人所得的出售收益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纳税,则由拍卖人按照中华人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品交付 民共和国政府之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代扣委托人出售收益应缴纳之税费,并在缴纳完
本公司后,所有拍卖品将自动受保于本公司的保险,保险金额以本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 成后将纳税凭证交付给委托人。
拍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无保留价的,以该拍卖品的约定的保险金额为准;调整 第二十六条:协助收取拖欠款项
拍卖保留价的,以该拍卖品调整后的保留价为准)。此保险金额只适用于保险和索赔, 委托人在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的同时,被视为授权本公司有权代委托人向买受
并非本公司对该拍卖品价值的保证或担保,也不意味着该拍卖品由本公司拍卖,即可售 人追索相应拖欠价款。如买受人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内未向本公司付清全
得相同于该保险金额之款项。 部购买价款,本公司除有权按照本规则第五十三条之约定向买受人追索其应付的酬金及
第十五条:保险费 其他各项费用外,亦有权在本公司认为实际可行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 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协助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拖欠的款项。
一的保险费。如拍卖品未能成交,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保留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上述约定并不排除委托人亲自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款项的权
第十六条:保险期间 利,亦不赋予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代委托人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价款的义务。本公司
如拍卖品拍卖成交,保险期限至拍卖成交日起第七日止或买受人领取拍卖品之日 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因买受人未能支付购买价款而向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如拍卖品拍卖未成交,则保险期限至委托人收到本公司告 第二十七条:拍卖品未能成交
知其领回拍卖品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届满为止。 如拍卖品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
第十七条:委托人安排保险 品 ( 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负 ),并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若在上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品,则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述期限,委托人未取走拍卖品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
且委托人应随时承担以下责任(除非法院或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品的,本公司
(一) 对其他任何权利人就拍卖品的毁损、灭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赔或诉讼做出 有权以公开拍卖或以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出售该拍卖品,处置所得在扣除
赔偿; 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应支付的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及再次出售该拍卖品的全部
(二) 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卖品损毁、灭失,而致使本公司或任何权利人所遭受 费用后,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取回。
的全部损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有权决定
(三) 将本条所述的赔偿规定通知该拍卖品的任何承保人。 本公司有权接受委托人授权(由委托人支付费用)并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事项
第十八条:保险免责 (一) 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 (二) 搬运、储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品;
渗漏、鼠咬、虫蛀、大气 ( 气候或气温 ) 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 (三) 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 (四) 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委托人的款项。
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及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 第二十九条:风险承担
放射性污染对拍卖品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 无论是未上拍或未能成交的拍卖品,委托人均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未能取
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回其拍卖品而在该期限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自本公司向委托人发
第十九条:保险赔偿 出领回拍卖品的通知之日(含通知日)起第三十日,或自委托人按本规则约定领取拍卖
凡属因本公司为拍卖品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拍卖品毁损、 品之时(以先到者为准),未上拍或未能成交拍卖品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灭失,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理。本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 如委托人在本规则规定期限内要求本公司协助其退回拍卖品并经本公司同意,拍卖品自
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将保险赔款扣除本公司费用(佣金除外)的余款支付给委托人。 离开本公司指定地点后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委托人特别指明并预先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