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洵美且异—油画专场
P. 43

拍卖规则









          第十五条:保险免责。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
          温)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
          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及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对拍卖品造成的任何损毁、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造
          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毁、灭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保险赔偿,凡因本公司为拍卖品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拍卖品损毁、灭失,应根据国家有关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
          理。本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将保险赔款扣除本公司费用的余款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七条:竞投禁止,委托人不得竞投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投。若违反本条规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之法律
          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佣金及费用,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落槌价10%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他各项费用,尽管本公司是委托人
          的代理人,但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十九条:未成交手续费如某拍卖品的竞投价低于保留价的数目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取按保留价3%计算的未拍出手续费,并
          同时收取其他有关各项费用。
          第二十条:出售收益支付,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后以人民币将出售收
          益支付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延迟付款,如本规则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实际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购买
          价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但该时限亦应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后)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第二十二条:撤销交易,拍卖成交日起六十日后,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委托人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经本公司同意后,
          委托人有权撤销交易,本公司将在作出同意委托人撤销交易的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发出撤销交易的通知,如委托人将撤销交易的通
          知送达本公司之前,买受人已经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和/或已经办理完毕提货手续的,委托人撤销交易的通知视为自动废止,相关交易应按照本规则
          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委托人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并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如委托人撤销交易,则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十日内
          取回该拍卖品(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负)。若超过上述期限,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以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出售该拍卖品,处置所得
          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费用后,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取回。
          第二十三条:纳税,委托人所得的出售收益应依法纳税,委托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税费。
          第二十四条:拍卖品未能成交,如拍卖品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品(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负),
          并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手续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品之日解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人未
          取走拍卖品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品
          的,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以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出售该拍卖品,处置所得在扣除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应支付的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
          各项费用及再次出售该拍卖品的全部费用后,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取回。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