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7 方济众(1923-1987) 不应忘怀的地方 镜心 82×77cm 约5.7平尺 RMB: 无底价 款识:不应忘怀的地方,一九八一年二月,方济众写于长安。 钤印:方济众印(白) 出版:1.《方济众画集》p118,荣宝斋出版社,1995年。 2.《返璞归真-方济众书画选集》 说明:经方平先生鉴定为真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