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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二十四条等规  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以处分所得抵偿本公司垫付的保管费、保险费、搬运费等。
 •第十四条:自动受保  定继续履行,委托人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并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义。如委托  者合法的授权委托手续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领取竞投号牌,否则不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订立委托拍卖合同并将  人撤销交易,则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  视为正式竞买人。  第四章 其他
 拍卖品交付本公司后,所有拍卖品将自动受保于本公司的保险,保险  卖标的(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行负担)。若超遇该期限,委托人应自该期  •第三十五条:保证金  •第五十六条:国家优先购买权
 金额以本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无保留  限届满后次日起每日按本规剧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投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保证  政府有关部门对卖标耳朵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时,按国家法律及政府有关
 价的,以该拍卖品的约定的保险金额为准;调整拍卖保留价的,以该  管费用。若在该期限届满后的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本公  金的具体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上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  决定执行,相关各方面应予以接受并给予必要的配合
 拍卖品原保留价为准)。此保险金额只适用于保险和索赔,并非本公司  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个工作日内,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品,则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  •第五十七条:保密责任
 对该拍卖品价值的保证或担保,也不意味着该拍卖品由本公司拍卖,  •第二十六条:代为追索  竞买人购得拍卖品,则抵作购买价款的一部分。若有余额,则于竞买  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即可售得相同于该保险金额之款项。  如买受人未按本规则规定支付全部购买价款,且委托人要求本公司代表其  人领取拍卖品时,一并返还。  国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
 •第十五条:保险费  向买受人追索拖欠款项,则委托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之选择权     害。
 除非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落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本公司有权酌情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  •第五十八条:鉴定权
 槌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如拍卖品未能成交,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保  •第二十七条:税项  场,或在拍卖会现场进行拍照、摄像等活动。  本公司认为需要时,可以对拍卖品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
 留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如委托人所得的出售收益应向政府纳税,则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  •第三十七条:异常情况处理   明的拍卖品的状况不符的,本公司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委托拍卖合同。
 •第十六条:保险期间  相应税费。  当拍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其所购拍              •第五十九条:著作权
 如果拍卖品拍卖成交,保险期限至拍卖成交日起第七日止或买受人领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之最终决定权  卖品负全责,即使该拍卖品仍由本公司或其他代理人代为保存,本公  本公司有权自行对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图示、图
 取拍卖品之日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如果拍卖品拍卖未成交,则  本公司有权接受委托人授权(由委托人支付费用)并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  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品的毁损、灭失,  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并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
 保险期限至委托人收到本公司告知其领回拍卖品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届  事项:  不负任何责任。                   的影像制品的著作权,有权对其依法加以使用。
 满为止。  (一)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第五十二条:包装及搬运                        • 第六十条: 拍卖无效之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安排保险  (二)搬移、贮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品;  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拍卖品,仅应视  因相关人原因导致拍卖交易无效的,则相关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本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品,则风险由委托人  (三)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为本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服务,本公司可酌情决定是否提供此项服务,  公司的全部损失。赔偿标准以该拍卖交易有效时本公司可得利益为准。
 自行承担,且应随时承担以下责任(除非法院或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委托人的款项。  若因此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负。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因任  •第六十一条:通知
 (一)对其他任何权利人就拍卖品的毁损、灭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赔  •第二十九条:拍卖品未能成交  何原因造成的玻璃或框架、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  竞买人及委托人均应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联络地址和联络方式告知本公
 或诉讼作出赔偿;  如拍卖品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取回  类似附属物的损坏不负责任。此外,对于本公司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  司,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本公司。本规则中所提及之通知,仅指以
 (二)赔偿本公司及/或任何他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卖品损毁、灭失等  该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并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  公司及装运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本公司亦不  信函或传真形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如以邮递方式发出,一旦本公司将通知
 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项费用。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品之日  承担责任。    交付邮递部门,则视为本公司已发出该通知,同时应视为收件人已按正常
 (三)将本条所述的赔偿规定通知该拍卖品的任何承保人。  解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人未取走拍卖标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同的  •第五十三条:拍卖品出境  邮递程序收到该通知。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传真发送当日为收件人收到
 •第十八条:保险免责  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在委托拍责合同解除后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带  该通知日期。
 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  日内,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标的,委托人应自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第八日  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本公司将在拍卖品图录或拍卖会现  •第六十二条:可分割性
 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湿度或  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  场予以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如本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
 温度转变、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  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  规定,允许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买受人应根据国家有  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必须遵守、执
 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  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境手续。  行。
 暴动、民众骚乱及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  •第三十条:延迟取回拍卖品  •第五十四条:未付款之补救方法  •第六十三条:争议解决
 射性污染对拍卖品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  委托人应对其超过上述期限未能取回其拍卖品而在该期限后所发生之一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时间足额付款,本公司有  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应向中国
 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  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拍卖标的未上拍、委托人撤回拍寅棵的、  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中国仲裁机构予以仲裁。解决该等争议的准据法应为
 物的毁损、灭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拍责檩的未能成交、委托人撤销拍寅交易等情形导致委托人应按本规则规  (一)竞买人购得拍卖品后,若未按照规定时间缴付购买价款,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保险赔偿  定取回拍卖标的,委托人却延期未取回的,则本公司有权在本规则规定的  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十四条:语言文本
 凡属因本公司为拍卖品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拍  期限届满后,以公开拍卖或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出售该拍卖  (二)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未按本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本公司  本规则以中文写就,英文文本仅供参考。中文文本如与英文文本有任何不
 卖品毁损、灭失,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理。  标的,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损失、费用(保管费、保险  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将买受人全部或部分资料、信息提供  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将保险赔款扣除  费、搬运费、公证费等)后,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取回,该余  给与本公司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机构,委托该机构代为向买受人催要  •第六十五条:規則版权所有
 本公司费用(佣金除外)的余款支付给委托人。  款不计利息。无论委托人是否延期取回拍卖标的,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  欠付的全部或部分购买价款;  本规則由本公司依法制订和修改,相应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
 •第二十条:竞投禁止  助退回其拍卖品,退回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特别指明并负担  (三)在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后,如买受人仍未足额支付购买价款,本  先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利用本規則获取商业利益,
 委托人不得竞投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  保险费外,一般在运输中不予投保。  公司则自拍卖成交日后第八日起就买受人未付款部分按照日息万分之  亦不得对本规則之任何部分進行复制、传送或储存于可检索系統中。
 投。若违反本条规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  三收取利息,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买受人与本公司另有  •第六十六条单数词语与复数词语
 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三章 关于竞买人和买受人的规定  协议者除外;                        在本规则条款中,根据上下文义,单数词语亦包括复数词语,反之亦然。
 •第二十一条:佣金及费用  •第三十一条:拍卖品图录  (四)对买受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本公司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十七条:修改权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落槌价百分之十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为便于竞买人及委托人参加拍卖活动,本公  包括因买受人迟付或拒付款项造成的利息损失;  本规则的修改权属于本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本规则依法
 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他各项费用。尽管本公司是委托人的代理人,  司均将制作拍卖品图录,对拍卖品之状况以文字及/或图片进行简要陈述。  (五)留置本公司向同一买受人拍卖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品,以及  进行修改,并且本规则自修改之日起自动适用修改后的版本。本规则如有
 但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酬  拍卖品图录中的文字、参考价、图片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  因任何原因由本公司占有该买受人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留置  修改,本公司将及时依法以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公示,请相关各方自行
 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仅供竞买人参考,并可于拍卖前修订,不表明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实性、  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未能在本公  注意,本公司有权不予另行单独通知。
 •第二十二条:未成交手续费  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的担保。  司指定时间内履行其全部相关义务,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第六十入条:文本适用
 如果某拍卖品的竞投价低于保留价的数目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  •第三十二条:图录之不确定性  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分留置物。处分留置物所得不足抵偿买受人  除非经本公司另行同意,,本规则第六条中所述之委托拍卖合同及第二十
 本公司向其收取按保留价的百分之三计算的未拍出手续费,并同时收  因印刷或摄影等技术原因造成拍卖品在图录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图示、  应付本公司全部款项的,本公司有权另行追索;  五条中所述之撤销交易通知等相关文本均适用本公司制定的文本。本公司
 取其他各项费用。  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中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者,以  (六)撤销在同一或任何其他拍卖中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该件或任何  制定的该等相关文本与本规则共同购成一个不可分割之组成整体。
 •第二十三条:出售收益支付  原物为准。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拍卖品用任何方式(包  其他拍卖品的交易,并保留追索因撤销该笔交易所蒙受损失的权利;  •第六十九条:施行時间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  括证书、图录、幻灯投影、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  (七)经征得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规则规定再行拍卖或以其  本規則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 35 天后以人民币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意见,不构成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毋需  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原买受人除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  •第七十條:解释权
 •第二十四条:延迟付款  对上述之介绍及评价中的不准确或遗漏之处负责。  托人应当支付的酬金/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并承担再次拍卖或以其他  本規則的解释权属于北京伯瀚拍卖有限公司。
 如本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  •第三十三条:竞买人之审看责任  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有费用外,若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
 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其代  品所得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七个工作日内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卖品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的行  •第五十五条:延期领取拍卖品之补救方法
 ·第二十五条:撤销交易  为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他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时间领取其购得的拍卖
 拍责成交日起六十天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  方式亲自审看拟竞投拍卖品之原物,自行判断该拍卖品是否符合其描述,  品,则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委托人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委托人有权撤销交  而不应依赖本公司拍卖品图录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之表述  (一)将该拍卖品储存在本公司或其他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
 易,本公司将在做出同意委托人撤销交易的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做出决定。  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在买受人如数支付全部购买价款后,方可领
 向买受人登出撤销交易的通知。如委托人将撤销交易的通知送达本公  •第三十四条:竞买人登记  取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
 司之时,买受人已经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和/或已经办理完毕提货手续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对该拍卖品行使留置权,若买受人延迟领取该拍卖品超过三十
 的,委托人撤销交易的通知视为自动废止,相关交易应按照本规则第  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日时,本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处分该拍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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