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笔墨留香—荣得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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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1.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 / 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 / 或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
关拍卖品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
件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手续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领取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
竞买人。
3.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投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RMB200,000)。
4. 除非某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
代理人,否则每名竞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
5. 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根据我公司拍卖规则之相关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委托本
公司代为竞投。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
6. 因代理竞投系本公司为竞买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竞投而提供的免费服务,本公司及其工
作人员对竞投未成功或代理竞投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或无法代为竞投等将不负任何责任。如竞
买人希望确保竞投成功,则应亲自出席竞投。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规定,本图录中及拍卖前宣布增加的和在勘误中说明的带有“ * ”
标记之拍卖标的,禁止出境。鉴于政策变动之不可预测性,本公司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当
在竞买前自行决定相关拍卖品是否可以带出境,以及需要经过何种手续才可以带出境,允许出境的拍
卖标的,由买受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出境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8. 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竞投,在出现争议时,将拍卖品重新拍卖。
9. 本公司所有拍品的著录(如有)均只提供复印件,恕不提供原件。
10. 若竞投成功,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落槌价及相当于落槌价 15% 的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买受
人自拍卖之日起一周内付清全款,买受人的佣金按落槌价的 13.5% 计收。
1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一次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
自负),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12. 竞买人需在付款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开具发票,超过一个月不再补开。
(所有内容以本公司拍卖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