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镂月裁云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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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
第一条 及时付款(会后一周内)的,有合同约定除外,公司无
须通知买受人既有权向法院起诉买受人违约;有权以公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 众传播媒介的形式公开点名谴责违约者及其违约行为。
法规和公司章程,参照国际拍卖通行惯例制订。凡参加
拍卖会的人士,必须认真仔细阅知遵守本规则,并对自 第十条
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买受人交付货款为现金时可当天提货,若交转账支
第二条 票须三天后提货(即款到提货)。货款收妥后,买受人
凭公司《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会后一周内)将
对规则以外之疑问,特殊问题及未尽事宜,本公司 全部货物提清,提货时货物的起重、装卸、运输费用由
有解释的权利。
买受人自理。逾期将收取每天 5‰的逾期保管费,逾期超
第三条 过 30 天后,公司有权另行处理。
公司的一切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 第十一条
信用的原则,它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并受法律
保护。 拍卖标的未能拍出的,委托人须向公司支付底价 3%
的款项作为未成交服务费(“无底价拍卖标的”未能拍
第四条 出的,免收服务费),同时支付其他各项应计费用。此外,
委托人应在会后一周内领取该拍卖标的。超过上述时限
委托人委托公司拍卖其物品时,须与公司签署《委
托拍卖合同书》,同时应保证对该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 未能领取拍卖标的的,此后若发生意外事故对拍卖标的
议的所有权与处置权,否则委托人应对由此引起的各类 造成损坏,公司不承担责任。
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第五条 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起哄戏闹,不
得阻止其他竞买人竞争叫价,不得阻止拍卖师进行正常
公司的拍品目录仅供竞买人参阅。对拍卖品的作者
(属名)、来历、年代(参考年代)、尺寸、质地、装裱、 的拍卖活动,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
真实性、出处、保存情况、估价等方面的介绍,仅供竞 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买人参考,不表明本公司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参加拍卖 第十三条
活动前,应在拍品展示期间亲自查看拍品,充分了解拍
卖标的的全部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 如买受人已向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公司应在拍
或不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为由取消该项交易。作为拍卖活 出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收益支付委托人。
动中介人,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做任何担保。 第十四条
第六条 依据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
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接受公司的竞买资格审核,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7)187 号〕的规定,
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逐项认真填写《竞买 拍卖公司按拍卖委托人拍卖收入的 3% 税率代扣代缴个人
申请登记表》,此登记表具有合同的同等效力,并交付 所得税。
竞买保证金、押金或者办理同等效力竞买的手续,然后
领取竞买号码入场。竞买人在拍卖中,若购得拍品,即 第十五条
成为买受人,保证金、押金自动转为定金。若所持证件 凡本规则未包括而必须的规定,以拍卖师现场宣布
与本人不符,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竞买手续。
为准。
第七条
拍卖过程中,拍卖师按照拍卖目录的编号、顺序、
货物名称,报出起拍价后(或由竞买人报价起叫),再
由竞买人自愿加价或应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
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付
清全部货款并交齐相当成交价 15% 的佣金后即可提货。
当场付清全款有困难时,须在当日预付成交金额的 30%
作定金,并在限定时间内(会后一周内)付清全部款项
后即可提货。如逾期未付清所欠款项将作为违约处理,
定金不退,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应向公司支
付成交总额 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买受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