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陇泉集粹 历代钱币(古钱 金银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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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付款要求 则规定按期足额付款,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公司付清购买价款 (一) 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本规则规定时间缴付购买价款,保证
并领取拍卖标的。若涉及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等各项费用, 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买受人同时
买受人需一并支付。本公司保留拒收除买受人以外其他任何第三方付款 购得多件拍卖标的的,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
的权利。如买受人购得多件拍卖标的而未付清全部购买价款,且支付购 任一拍卖标的购买价款,应视为买受人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则全部
买价款时并未书面指定支付某件拍卖标的购买价款,则本公司有权自行 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其他违约责
决定其购买价款的分配方式。 任。本公司有权将上述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本公司的佣
金收入及各项费用损失,剩余部分留存本公司用于对委托人的损失
第四十八条 支付币种 进行赔偿。有多个委托人受到损失时,本公司无需征询买受人意见
所有价款应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支付。如本公司同意买受人以本公司指 即可自行决定保证金的分配方式;
定的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支付,买受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付款日前 (二) 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如买受人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
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与该币种的汇价折算应支付的外币数额。本公 款,本公司有权(但并非义务)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向买受人催要
司尽量于收到前述价款之日起第二个工作日进行兑换。若所兑换的人民 欠付的全部或部分购买价款;
币少于买受人应支付的人民币金额,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汇率波动风险, (三) 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如买受人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
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本公司为将买受人所支付之该种外币兑换成人民 款,本公司有权自拍卖成交日后第三十一日起就买受人未付款部分
币所引致之所有银行手续费、佣金或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按照日息万分之三收取利息,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买
受人与本公司另有协议者除外。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本
第四十九条 所有权转移 公司有权保留该利息;
买受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即获得拍卖标的的所有权。 (四) 对买受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本公司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包
括因买受人迟付或拒付款项造成的利息损失,全部佣金收入及各项
第五十条 风险转移 费用损失、赔偿金,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竞买成功后,拍卖标的的风险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后(以较早发生 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
日期为准)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 将买受人在本公司拍卖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标的,以及因任何原
(一) 买受人领取所购拍卖标的;或 因由本公司占有该买受人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作为质押担
(二) 买受人向本公司支付有关拍卖标的的全部购买价款;或 保。质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
(三) 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届满。 人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时间内履行其全部相关义务,或未向本公司支
付全部损失、赔偿金,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第五十一条 领取拍卖标的 之规定处分质押财产。处分质押财产所得不足抵偿买受人应付本公
司全部款项的,本公司有权另行追索;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本公司住所地或本公司指定之其
(六) 在拍卖成交日起九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
他地点领取所购买的拍卖标的。若买受人未能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
款的,本公司则自拍卖成交日后第九十一日起有权视具体情况撤销
领取拍卖标的,则逾期后对该拍卖标的的相关保管、搬运、保险等费用
或同意委托人撤销在同一或任何其他拍卖中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该
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承担全部责任。即使该
件或任何其他拍卖标的的交易,并保留追索因撤销该笔或任何其他
拍卖标的仍由本公司或其他代理人代为保管,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
交易致使本公司所蒙受全部损失的权利;
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经征得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规则规定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
如买受人有正在竞买过程中的拍卖标的,或欠付本公司、本公司的母公
式出售该拍卖标的。原买受人除应承担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
司、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关联公司其他款项,买受人
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各项费用以及其他方式再次出售该拍卖标的的
不得领取任何拍卖标的。
费用外,若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标的所得的价款低于
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五十二条 包装及搬运
(八) 将本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
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拍卖标的,仅视为本
关联公司在任何其他交易中欠付买受人的款项抵销买受人欠付本公司
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协助,本公司可酌情决定是否提供此项协助,若因此
的任何款项;将买受人支付的任何款项用于清偿买受人欠付本公司、
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因任何原因
本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关联公司的
造成的玻璃或框架、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
任何款项,而不论买受人是否指示用以清偿该笔款项。
的损坏不承担责任。此外,对于本公司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公司及装运公
司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 延期领取拍卖标的之补救方法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时间领取其购得的拍卖标
第五十三条 拍卖标的出境和入境
的,则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任何拍卖标的皆有可能受到拍卖地国家出口法律及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出
(一) 将该拍卖标的储存在本公司或其他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
口法律限制,买受人须于竞买前自行寻求专业意见,确认拍卖标的满足
括但不限于自拍卖成交日起的第三十一日起按本规则第二条第
法律对进出口的要求。如将文物携运出境,买受人须依法自行办理文物
(十五)款的规定计收保管费等)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在
出境审核手续。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下或处于保税区的拍卖标
买受人如数支付全部购买价款后,方可领取拍卖标的,买受人自行
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入境
承担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等各项费用;
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税费。买受人不得以未获发任何许可证或相关文
(二) 买受人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未能领取相关拍卖标的而在该期
件作为撤销交易或要求延迟付款的理由。
限届满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如买受人自成交
日起的九十日内仍未领取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
第五十四条 未付款之补救方法
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出售该拍卖标的,处置所得在扣
本公司没有调查竞买人、买受人付款能力的义务。若买受人未按照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