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盛古吉金》—铜器·造像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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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 二 ) 第三人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且能够提供异议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本公司规定交付担
                                                              保金,同时愿意对中止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 三 ) 对委托人所作的说明或对本规则第八条所述委托人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
                                                              ( 四 ) 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
         第一条:规则之制定
                                                              第十三条:委托人撤回拍卖品
         本规则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参照了国际通行惯例。
                                                              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均可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撤回其拍卖品。但撤回拍卖品时,若该拍卖品已列入图录
         第二条:规则名词之定义                                          或其它宣传品己开始印刷,则应支付相当于该拍卖品保险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款项及其它各项费用。如图录或任何其它
                                                              宣传品尚未印刷,也需支付相当于该拍卖品保险金额百分之十的款项及其它各项费用。因委托人撤回拍卖品而引起的
         本规则各条款中,下列词语的定义为:                                    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如果因为委托人撤回拍卖品而使北京博美受到任何第三人索赔,
         ( 一 ) “本公司”系指北京博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北京博美有权向委托人追索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支出的一切费用。
         ( 二 ) “竞买人”系指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登记并办理了必要手
         续,参加竞买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竞买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对拍卖品的买卖条件或对竞买人的资格  第十四条:自动受保
         所规定的条件或资格。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竞买人均包括竞买人的代理人;
         ( 三 ) “买受人”系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品的竞买人;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订立委托拍卖合同并将拍卖品交付本公司后,所有拍卖品将自动受保
         ( 四 ) “委托人”系指委托本公司拍卖本规则规定范围内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  于本公司的保险,保险金额以本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 ( 无保留价的,以该拍卖品的约定
         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的保险金额为准:调整拍卖保留价的,以该拍卖品原保留价为准 ) 。此保险金额只适用于保险和索赔,并非本公司对
         ( 五 ) “拍卖品”系指委托人交予本公司拍卖的物品,尤其指任何图录内编有任何编号而加以说明的物品;   该拍卖品价值的保证或担保,也不意味着该拍卖品由本公司拍卖,即可售得相同于该保险金额之款项。
         ( 六 ) “拍卖日”系指在某次拍卖活动中,本公司通告公布的正式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开始日期与开始拍卖
         活动实际日期不一致,则以拍卖活动实际开始之日为准;                            第十五条:保险费
         ( 七 ) “拍卖成交日”系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它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任何拍卖
         品达成交易的日期;                                            拍卖成交后,除非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如拍卖品未成交,委托
         ( 八 ) “落槌价”系指拍卖师落槌决定将拍卖品售予买受人的价格;                    人也应支付相当于保留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 九 ) “出售收益”系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各项费用及委托人应支付
         本公司的其它款项后的余额;                                        第十六条:保险期间
         ( 十 ) “购买价款”系指买受人因购买拍卖品而应支付的包括落槌价、全部酬金。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其它各项费用以
         及因买受人不履行义务而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内的总和;                           如果拍卖品拍卖成交,保险期限至拍卖成交日起第七日 ( 含成交日 ) 终止或买受人领取拍卖品之日终止 ( 以二者中较
         ( 十一 ) “各项费用”系指本公司对拍卖品进行保险,制作拍卖品图录及其它形式的宣传品、包装、运输、存储等所收  早者为准 ) 。如果拍卖品未上拍或拍卖未能成交,则保险期限至本公司发出领回拍卖品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届满为止。
         取的费用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则规定而收取的其它费用;
         (  十二  ) “保留价”系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协商后书面确定的拍卖品最低售价;           第十七条:委托人安排保险
         ( 十三 ) “参考价”系指在拍卖品图录或其它介绍说明文字之后标明的拍卖品估计售价,并非实际售价。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品,则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同时,委托人还应随时承担以下责任
         第三条:规则适用范围                                           ( 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 :
                                                              ( 一 ) 对其他任何权利人就拍卖品的毁损、灭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赔或诉讼做出赔偿;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进行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 当事人  ( 二 ) 赔偿本公司及/或任何他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卖品毁损、灭失等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各方,包括北京博美、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的代理人),  ( 三 ) 将本条所述的赔偿规定通知该拍卖品的任何承保人。
         均应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条款的约定,受本规则约束,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遵守本规则的规定,享有本规则
         规定的权利,承担本规则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保险免责
         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与竞投的竞买人,无论是自己亲自出席或者由代理人出席竞投,无论是以在拍卖活动
         中举牌竞投,还是以书面、电话或任何其他方式竞投,均被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                 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 銹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 ( 气候或
         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之间发生的各种争议,均应按照本规则的约定加以解决。
                                                              气温 ) 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或其它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政变、罢工、
                                                              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及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对拍卖品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框架或
         第四条:瑕疵之担保                                            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
         本公司 对拍卖品的真伪及 / 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拍卖品的任何描述、说明、意见,仅供竞买人及 / 或其  第十九条:保险赔偿
         代理人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对拍卖品真伪及 / 或品质的保证或担保。
         所有拍卖品均以拍卖时的状态出售。因此,竞买人及 / 或其代理人应当亲自或委托专家审看拍卖品原物,并对自己所  凡属因本公司为拍卖品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拍卖品毁损、灭失,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理。本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将保险赔款扣除本公司费用的余款支付
         任何竞买人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与竞投的行为,应被视为该竞买人对其准备竞投的拍卖品的真伪、品质等   给委托人。
         情况已经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对该拍卖品的现状和价值感到满意。竞买人参与竞投的行为表明其愿意承担因此
         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并已放弃对该拍卖品的真伪及 / 或品质提出异议的权利。
                                                              第二十条:竞投禁止
         第五条:特别提示                                             委托人不得竞投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投。若违反本条规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
                                                              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的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即表明关于拍卖
         品的买卖合同关系已合法生效,该竞买人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成交确认书的签署与否不影响拍卖品买卖合同   第二十一条:佣金及费用
         已经合法成立并生效的事实。北京博美、委托人及买受人均应承认拍卖品已出卖、成交的事实,并享有法律规定及
         本规则约定的权利,承担法律规定和本规则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落槌价之百分之十扣除佣金,同时另扣除其它各项费用。但委托
         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务请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  人同意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酬金及其它各项费用。
         卖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本公司可以通过在拍卖会场张贴公告或者通过拍卖师在拍卖会上宣布的方式对本规则进行修改。通过上述方式对    第二十二条:未成交手续费
         本规则作出的修改,应当优先适用。
                                                              如果某拍卖品的竞投价低于保留价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取未拍出手续费及其它各项费用。未拍
         第二章 关于委托人                                            出手续费的标准为该拍卖品保留价的百分之三。 无保留价的,为该拍卖品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三。
                                                              第二十三条:出售收益支付
         第六条:委托程序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 35 天后将出售收益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                                      以人民币方式支付委托人。
         ( 一  ) 委托人若为自然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
         ( 二 ) 委托人若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持有效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延迟付款
         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
         ( 三 ) 委托人与本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时,即自动授权本公司对该拍卖品自行进行展览、展示、制作照片、图示、图  如本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收到买受人支付
         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宣传片。                                     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第七条:委托之代理人                                           第二十五条:税项
         代理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物品的,应向本公司出具相关委托证明文件。包括:                  委托人所得的出售收益应向政府纳税,如有关法律规定本公司有代扣代缴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委
         (一)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托人应协助办理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应税费。
         (二)委托人的代理人若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须持有有效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该法人或者其它
         组织向该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代理人 ( 自然人 )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该代理人 ( 自然人 ) 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十六条:协助收取拖欠款项
         (三)经合法程序做出的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有权对上述文件以合法的方式进行核查。                                委托人在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的同时,被视为授权本公司有权代委托人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价款。北京博美也
                                                              可以自身名义对买受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买受人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内未向本公司付
         第八条:委托人之保证                                           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除有权按照本规则第五十五条之约定向买受人追索其应付的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外,亦有
                                                              权在本公司认为实际可行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协助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拖欠的款项。
         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拍卖品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如下:                   上述约定并不排除委托人亲自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款项的权利,亦不赋予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
         (一)其对拍卖品拥有绝对的所有权或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包括著作权权益),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代委托人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价款的义务。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因买受人未能支付购买价款而向委托人承担
         (二)其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品的来源和瑕疵向本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  相应责任。
         (三)如果其违反上述保证,造成拍卖品的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诉讼,致使本公
         司及 / 或买受人蒙受损失时,则委托人应负责赔偿本公司及 / 或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有权决定
         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诚轩及 / 或买受人支出的律师费、调查费用、诉讼费等。
                                                              本公司有权接受委托人授权 ( 由委托人支付费用 ) 并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事项:
         第九条:保留价                                              ( 一 ) 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 二 ) 搬移、贮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品;
         除本公司与委托人约定无保留价的拍卖品外,所有拍卖品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书面确   ( 三 ) 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定。保留价数目一经双方确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经委托方授权之拍卖标的流标之后,拍卖方有权以其保  ( 四 ) 依法采取其它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委托人的款项。
         留价在该次拍卖会后出售,委托方须向拍卖方支付佣金。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除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某
         一拍卖品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会中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而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八条:拍卖品未能成交
         第十条:本公司的决定权                                          如拍卖品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取回该拍卖品 ( 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 ) ,并向本
                                                              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超过上述期限,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其他出售方式按本公司认为合适
         本公司对下列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的条件出售该拍卖品,并有权从出售收益中扣除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应支付的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及再次
         ( 一 ) 通过拍卖品图录及/或新闻媒体及/或其它载体对任何拍卖品做任何内容说明及/或评价;       拍卖该拍卖品的所有费用,将余款支付委托人。
         ( 二 ) 是否应征询任何专家意见;
         ( 三 ) 拍卖品在图录中插图、拍卖品展览及其它形式的拍卖品宣传,推广活动中的安排及所应支付费用的标准;   第二十九条:风险承担
         ( 四 ) 某拍卖品是否适合本公司拍卖;
         ( 五 ) 拍卖日期、拍卖地点、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事宜。                        无论是未上拍或未能成交的拍卖品,委托人均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未能取回其拍卖品而在该期限后所发生之
                                                              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自本公司向委托人发出领回拍卖品的通知之日(含通知日)起第三十日,或自委托人
         第十一条:未上拍拍卖品                                          按本规则约定领取拍卖品之时(以先到者为准),未上拍或未能成交拍卖品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如委托
                                                              人在本规则规定期限内要求本公司协助其退回拍卖品并经本公司同意,拍卖品自离开本公司指定地点后的一切风险
         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品交付本公司后,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公司认为某拍卖品不适合由本公   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委托人特别指明并预先支付保险费,本公司无义务对拍卖品在离开本公司指定地点后予
         司拍卖的,则委托人应自本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品 ( 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负 ) ,本公司与委托人  以投保。
         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品之日解除。若拍卖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取走拍卖品,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   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助以邮寄、快递或其他通过第三方的运输方式退回其拍卖品,一旦本公司将拍卖品交付邮寄、
         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仍未取走拍卖品的,则本   快递、运输部门、公司或其雇员 / 分支机构,则视为本公司已退回该拍卖品,同时应视为委托人已领取该拍卖品。
         公司有权以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处置该拍卖品,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费用后,若有余款,由委
         托人自行取回。                                              第三章 关于竞买人和买受人
         第十二条:拍卖中止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公司有权在实际拍卖前的任何时间中止任何拍卖品的拍卖活动:              第三十条:拍卖品图录
         ( 一 )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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